为进一步畅通和拓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交流渠道,促进事业单位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7号)规定,经保山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遴选。
二、计划和岗位
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个岗共21人,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名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保山市在职在编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近2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对应岗位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7号)规定:“乡镇(街道)的新录用人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市级及县级的新录用人员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特岗教师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批准转聘为正式在编教师之日起算;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全科医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从招聘为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之日起算”;
4.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新招聘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6.按照《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3号),需要回避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4月12日(星期三)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发布和保山新闻网发布《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4月24日08:30至4月26日17:30,报考人员登录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遴选单位或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同步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途径及要求。报考人员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www.bmpta.com/ynbssydw)进行网络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需下载《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认真如实填写并经所在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把关盖章同意后,将报名表上传报名平台。
报名的具体要求如下: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填报—4—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及资格复审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3)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当天。
(4)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报名资格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在《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
(5)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查方面的问题(如: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等),可直接向遴选单位或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有差异且认为是相关专业的,需将所学课程成绩单等课程证明材料扫描成PDF与《报名表》一并上传报名系统,在此提醒报考人员应在报考时限内及时网上提交报考申请,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3.提交审核。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未提交审核的信息视为未报名,正在审核及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4月24日8:30至4月27日17:30。采用计算机后台人工审查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如有不得报考情形或者不符合公开遴选岗位资格条件情形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审核单位在12小时内完成审核。
在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条件要求的专业名称有差异的,遴选单位、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资格审核时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毕业证(学位证)专业名称及主要所学课程,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5.查询审查结果。考生提交审核后,可在12小时内上网查询审核结果,逾期未反馈审核结果的,请考生直接咨询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24日—5月26日8:30-17:30登录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出现需要加试情形的,则加试一题面试题,以加试成绩高者胜出。
1.笔试
(1)开考原则。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内容和形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3)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其他。笔试当天考生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任何培训班。笔试成绩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新闻网、保山发布公布。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备,考生无需自带考试文具,自带文具不得带入考场。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2.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6月上旬前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3.资格复审。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公安局、遴选单位、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人民路44号)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按照遴选岗位计划遴选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7—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缺额数按高分依次递补一次(按1:2的比例缺额几人则递补几人)。
4.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经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申请,由市级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按1:2的比例缺额几人则递补几人。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于面试前2天向市级人社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分别由各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遴选环节。
(4)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各遴选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确定。
(五)考察、体检和公示
1.考察。按每个遴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岗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档案,核实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实性。考察对象所在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考生的实际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遴选环节。
2.体检。通过考察的人选确定为体检对象,由各遴选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必须做毒品尿样检测,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吸毒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的公开遴选环节。
3.公示、办理相关手续。市直各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体检情况和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将拟遴选人员名单及遴选工作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各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在考察、体检或公示环节,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情形,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五、遴选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公开遴选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保山发布和保山新闻网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遴选提供了常见问题解答,即《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常见问题解答》(附件4),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对于专业方面等不清楚的问题,请报考人员及时与遴选单位或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
(三)《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中专业设置参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
(四)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特别是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五)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工作科申请查疑。
(六)本公告所附相关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名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未尽事宜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875-2162447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工作科0875-2226099
监督电话: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0875-12388
遴选单位联系电话(详见岗位表)
附件:
1.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2.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xlsx
4.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遴选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常见问题解答.docx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