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
1.本题由客观题+主观题构成。考试时限为180分钟(具体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监考人员宣布考试开始时,方可开始答题。
3.请在题本、答题卡指定位置填写自己的姓名,填涂准考证号。
4.所有题目一律使用现代汉语作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未按要求作答的,不得分。
5.监考人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将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都翻过来放在桌上,待监考人员确定数量无误、允许离开后,方可离开。
* * * 严禁折叠答题卡 * * *
一、判断题(10题)
1. 恩施州境内绝大部分是山地,惯称“五山半水分半田”。( X )
解析:恩施州境内绝大部分是山地,辖5个街道、13个镇、6个乡。富阳地处丘陵,惯称“八山半水分半田”。
2.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应单独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中的具体某一种。( X )
解析: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根据危害程度以及具体情况,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通报。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二)诫勉。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危害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措施。(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危害严重,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规定合并使用。问责方式有影响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湖北要牢记“四个着力”“四个切实”“三个一定能”的殷殷嘱托,全力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湖北的“必答题”。( √ )
解析:中国共产党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2月1日在武汉召开。全会强调,要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做好湖北工作的“纲”和“魂”,牢记“四个着力”“四个切实”“三个一定能”的殷殷嘱托,全力答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湖北的“必答题”。
4.村、社区党支部工作不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X )
解析: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第三十一条 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5.2022年湖北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定不移改善生态环境,切实厚植绿色发展底色。支持十堰、黄冈、咸宁、恩施等地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 )
解析:在部署2022年工作时,报告中在“坚定不移巩固回稳向好态势,切实推动经济发展行稳致远”中明确提到,加快建设黄冈平坦原抽水蓄能项目。在“坚定不移改善生态环境,切实厚植绿色发展底色”中指出,支持十堰、黄冈、恩施、咸宁等地开展“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
6.2022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回顾新时代党和人民奋进历程,首次提出“五个必由之路”的重大论断。其中,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 X )
解析:2022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回顾新时代党和人民奋进历程,首次提出“五个必由之路”。这“五个必由之路”,既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断推进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也是重大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五个必由之路”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五个必由之路”,具有不可分割的逻辑关联。
7.《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较大损失,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 )
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8.2021年9月,党中央批准了中央宣传部梳理的第一批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建党精神被纳入。伟大建党精神,指的是坚持真理、坚定信念,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 ( X )
解析:伟大建党精神,指的是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 2021年9月,党中央批准了中央宣传部梳理的第一批纳入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的伟大精神,建党精神被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