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久大计,既关系到稳步推动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又关系到顺利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但一段时间以来,在落实“两个毫不动摇”问题上,出现了一些模糊认识,关于民营经济的理论和认识还很不充分,有明显的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有的对民营经济的理解存在误区,甚至是偏见。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为此,必须统筹好当前和长远,从发展战略高度和经济全局角度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以激活经营主体带动市场复苏,从而确保经济平稳好转和社会秩序稳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关系中国式现代化顺利实现
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它们是我国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的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的主要推动者,在国家发展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其中,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具有重要作用,是保障民生、促进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
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主体,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正是因为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各自的功能和优势,我国经济才不断创造发展奇迹。实践充分证明,只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才能始终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而推动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如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需要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吸纳功能;又如,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需要充分发挥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独特优势,发挥好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中的重要作用;再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需要压实各类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更加重视对利益相关方、社会和环境负责,最大限度地创造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综合价值;等等。
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事关经济工作成效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经济工作千头万绪,要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其核心就是激发经营主体的活力。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就是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着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在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中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协同纾困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加强财政手段对困难企业的平等扶持,强化金融工具对各类企业的普惠支持,加快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盘活,适情设立地方国有企业纾困基金,鼓励国有企业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以释放经营主体新增投资潜力,提升各类企业带动居民增收能力,促进消费市场全面复苏。
创新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优化产业政策实施方式,逐步实现民营企业与商业类国企同等获得合理政府补贴和财政支持,狠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加大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协同打造产业链供应链,更好地发挥民营企业在“新型举国体制”中的作用,助推我国产业尽早复苏和加快转型。
携手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搭建国有企业与外国资本对接合作平台,支持鼓励国有经济领域的优势企业、优质资产、优良品牌等对外招商引资,鼓励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共同参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国内企业与外商企业之间务实合作,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
修复资产负债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优化国有企业“一利五率”经营指标和“一增一稳四提升”总体目标考核与执行,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财政金融环境,在政府支持企业改善资产负债状况过程中给予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同等条件和政策,重点有效防范化解优质头部房企特别是民营房地产企业风险,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形成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
从制度设计和政策实施上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只有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才能筑牢制度基础、培厚创新土壤、拓展市场空间,持续激发各类经营主体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为经济平稳运行与复苏以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更加坚实的微观主体基础。
通过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在坚持党的领导前提下全面构建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国有企业发展经营制度体系。首先,确立把党的领导全面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的制度,确保国有企业发展战略不偏离中国式现代化前进的方向。其次,完善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制度,引导国资国企进一步聚焦战略安全、产业引领、国计民生、公共服务等层面和领域,全面服务于实施国家重大战略、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此外,优化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现代化治理制度,加快转变国资国企监管方式和有效理顺出资人职责,积极落实董事会职权和加强董事会建设,全面维护经营自主权和激发经理层活力,全方位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通过培育公平市场环境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到位。首先,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制度,持续完善针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的土地使用、人才招纳、技术转移和数据获取的政策和平台。其次,从制度上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破除对于民营企业不利的招投标隐性壁垒,推动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此外,保障民营企业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
通过优化市场生态促进国企民企融合发展。通过优化市场环境推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融合共生发展。首先,围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避免国企民企在获取要素上的成本与机会不公,打通制约国企和民企生产要素循环的关键堵点,为国企民企融合发展夯实底层基础。其次,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强化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市场准入制度,筑牢公平竞争制度,严格社会信用制度,实现各类经营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为国企民企融合发展创造良好条件。此外,着力构建国企民企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企业发展生态,促进两类企业在创新链、产业链、供应链、数据链、资金链、服务链、人才链等层面实现全面融通,为国企民企融合发展提供有效渠道。
作者:曾铮;来源:《 学习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