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人员到市纪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公务员5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10名。
二、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已登记的公务员、符合直接交流到实施公务员法机关条件的参公管理机关(单位)的人员,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9月以后出生),具有中文文秘、法律、财务财会、审计等专业背景或岗位经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本人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本人曾受到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党纪政纪处分的;与市纪委机关、市委巡察机构、市纪委派驻机构市管干部有夫妻、直系血缘、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存在任职回避有关规定其他情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1、发布公告
9月18日在仪征廉政网、勤廉仪征微信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选调过程中相关信息也将在上述平台及时公开。
2、组织报名
采取个人报名或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个人报名需填写报名表(在“仪征廉政网”公告栏下载),报送至市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或者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yzjwgbxd@126.com。单位推荐须在个人报名表上盖章,集中报送至市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原则上,派驻监督覆盖到的各部门单位至少推荐1名人员。
报名时间:2017年9月18日-2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休息日除外)。报名地点:市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市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 83435169,联系人:潘芳。
3、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仪征廉政网、勤廉仪征微信公开。
4、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以笔试形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全部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选调计划分类确定考察人选。
综合测试时间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谈话、查阅档案、与本人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情况。
6、集体研究
市纪委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结合综合测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数(可在选调计划数之内视情核减)、拟选调人员。
7、人员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有关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出现不符合公开选调条件或其它特殊情况的,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是否递补。
8、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的,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和监督
1、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2、在选调各环节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3、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解释。
中共仪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