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燃气管理办公室为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充实工作力量,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的有关规定,醴陵市燃气管理办公室决定在株洲地区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计划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株洲地区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工勤身份人员除外)。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户籍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专技岗位一(岗位代码001)专业要求为:工程造价;专技岗位二(岗位代码002)专业要求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秘书学、应用语言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3)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合格以上等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有关规定,尚处于试用期或未满服务年限;
(4)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选调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http://rsj.liling.gov.cn/)。
四、报名程序
1.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12月13日(节假日接受报名,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人事教育股(醴陵市仙岳山街道办事处左权路72号205室)。
3.报名要求: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他人代报。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醴陵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本表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报名人员下载表格填写并按要求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同时,报名人员需将报名登记表电子档发送到邮箱:1071124851@qq.com);
(2)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若身份证上显示出生年月与本人干部档案记载不一致的,请予以特别说明)。
4.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编制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1)考试方式: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水平测试。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请示醴陵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选调计划。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待定,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沟通与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团队精神等。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均参加面试)。
(6)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综合成绩小数点后第三位小数大小排名。
七、考察与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人员或合格人员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lil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调人员有反映的,由中共醴陵市纪委驻住建系统纪检组调查核实。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十、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由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31-23233187。
醴陵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