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委办公室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坚持考试考察相结合,择优录取。
二、选调职位、人数
市委办公室机关综合文秘工作人员(行政编制)3名。其中,综合文秘一2名、综合文秘二1名。
市委机要局机要干部(行政编制)1名。
三、选调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市委机要局机要干部必须为公务员身份),且已进行登记,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职务以报名时为准)。
2.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较强文字综合能力,具有两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工作经历累计时间计算到2017年11月30日止)。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综合文秘一、综合文秘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市委机要局机要干部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职位要求:
综合文秘一,专业不限;综合文秘二,法律类专业。
市委机要局机要干部,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6.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7.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要求。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12月8日。
2.报名地点:市委办公室政工科(联系人:钱卿,电话:8358067)。
3.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签署推荐意见,连同有关资料到市委办公室政工科报名。
4.报名材料:
(1)《市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单位书面推荐意见(主要是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专长的现实表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加盖有党委组织部公章的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6)是中共党员的,需有身份证明;
(7)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严格追责。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
1.笔试。内容为撰写综合性材料,以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中旬。笔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如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初步定于12月中旬。
(四)体检
以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根据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以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对入围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文字水平、工作能力、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
(六)讨论决定
考察合格者,由市委办公室研究确定为拟选调对象。
(七)公示
将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永州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调入
经公示无不良反映或有不良反映经调查不属实的,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
中共永州市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