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2020—2021年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推进计划》(厅函〔2020〕6号)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力争到2022年,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较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实现全覆盖,初步形成“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内外统筹”的工作格局。知识产权侵权与假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损害赔偿力度显著加大,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建设并投入运行,培育100家知识产权示范学校、500户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000项高价值发明专利,有效注册商标达到25万件、地理标志商标90件,版权社会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25年,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知识产权与区域产业、科技、经济融合发展,知识产权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对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更加有效发挥。
二、推进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建设
(一)完善知识产权法规与政策体系建设。制定吉林省贯彻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高质量完成好“十四五”知识产权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不断优化政策措施,促进专利质量提升,培育形成高价值专利,推动专利转化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