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优化市直机关(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山东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鲁组发〔2015〕60号),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17年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计划遴选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0名。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烟台市各县市区(含烟台开发区、高新区、昆嵛山自然保护区)机关、乡镇(街道)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烟台市各县市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烟台市公安局、国土局、工商局派出分局的派出机构中符合条件的人员(上述部门派出分局机关人员不列入遴选范围)。
中央、省属驻烟单位所属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9月7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现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6.具备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符合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党政群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企业、事业单位(烟台市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未经组织审核同意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签订的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6.参加我省公开遴选公务员考试违纪违规尚在处理期内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遴选计划及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职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可拨打《职位表》中咨询电话向公开遴选机关咨询相关事宜。
(二)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审核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9:00至9月12日16:00
报名网站: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
网址:http://kszx.ytrsj.gov.cn
报名分以下三个步骤,三个步骤完成后,公开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初审:
1.填写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点击“网上报名”进入“2017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成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 以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2.打印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后,打印自动生成的《2017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7年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3.发送PDF格式的《报名表》。报考人员将纸质《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干部(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12日16:00前将审核盖章的《报名表》以PDF格式发送至公开遴选机关指定的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在报名时间内成功发送PDF格式《报名表》的,公开遴选机关不予资格初审,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资格。报名资格一经公开遴选机关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机关(单位)的职位。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公开遴选机关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公开遴选机关收到报考人员发送的PDF格式《报名表》后,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工作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职位计划,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予以取消或按比例核减。已报考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9月8日11:00至9月13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五)网上交费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17年9月8日11:00至9月14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六)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烟台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系统开放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9:00至9月23日9:30。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与省同步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9月23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在烟台市区设置,笔试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遴选职位和遴选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遴选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1.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向公开遴选机关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公开遴选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公开遴选机关负责对面试人选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对通过审核的面试人员,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公开遴选机关发放《面试通知书》。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由公开遴选机关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取消资格和人员递补情况,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ytrsj.gov.cn,下同)公布。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3.面试组织。面试根据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进行。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按规定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范围。差额考察人选按下列要求确定:遴选计划1至2名的,考察对象差额1名;遴选计划3名的,考察对象差额2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形不成竞争的职位可进行等额考察。
考察对象确定后,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进行考察,同一职位人选由同一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德的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同时,查阅干部档案,核实有关报考信息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
考察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的,公开遴选机关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考生提出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考生要写出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遴选资格。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
(二)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结合职位要求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公开遴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公开遴选机关报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从同职位考察对象中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公开遴选机关根据考察、体检情况和职位要求,坚持标准条件,认真综合分析,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用人员,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任用意见,拟任用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转任手续,公开遴选机关办理任职手续。对在遴选任用过程中,违反规定突击提拔职务的,或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其他
对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报考人员,记入公务员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向工作单位通报、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报考人员所在机关出具虚假证明的,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工作的未尽事宜,按鲁组发〔2015〕6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烟台市市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的公告信息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ytrsj.gov.cn)“人事管理”中的“公务员管理”栏目统一发布。
2.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3.遴选政策咨询电话:0535-6782786、6785115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5-6683333遴选工作监督电话:0535-6789112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