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队伍结构,建立科学的选拔培养机制,根据《昆山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试行)》(昆政办发(2017)7号),决定面向昆山市各级党政机关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参公人员)充实到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昆山市范围内在编在岗且已登记的党政机关公务员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爱岗敬业;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能力;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2017年昆山市人社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年限要求未标明计算日期的,按2017年12月计算。
截止报名之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选调:(1)尚在试用期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有称职以下的;(5)法律、法规及相关公务员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择优确定人选后,经与原单位协商办理相关手续。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5日、26日(9:30-16:30)。
2.报名方式:可携报名资料至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或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ksrsjzzrsk@163.com。
3.报名材料: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简章,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
(二)考核形式
报名人数超过3人(不含3人)将采用面试考核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人时(含3人)直接进行组织考察,不再单独设置面试确定考察的选调人员。
(三)考察
由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深入了解其品德作风、能力特长、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方面情况,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和资格复查。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差额确定拟选调人选。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适岗评价、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表、核实编制身份、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组将如实写出考察报告。选调单位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注:考察前须提供单位盖章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四)公示与调动
在昆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调动管理规定办理相应的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二)在选调各环节中,报名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以电话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简章由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350071
监督电话:57339944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