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和我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工作的通知》(连组发〔2017〕7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
详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与选调岗位一致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分别放宽至40周岁(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资格条件中的学历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8日至 11月8日(工作日内,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东二楼大厅)。
3.报名电话:0518-85882187
(三)报名材料
应聘人员请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交以下材料: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正反面打印1份);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原件及复印件1份(本人不能现场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岗位表》中要求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31日。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现场报名时审核后退还。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选调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审核的部门陈述申辩。
(五)开考比例
各选调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选调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取消报名。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于开考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lda.gov.cn/lygjjjskfq/xwzx/xwzx.html)公布。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部分岗位加试技能测试,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3.应聘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2:30~5:30)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601号新海连大厦东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参加笔试人数未达该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有技能测试要求的岗位);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人员如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核的部门陈述申辩。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详见《岗位表》),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应聘人员,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60分。
(五)面试
无技能测试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有技能测试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的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基本素质及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无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有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二位小数。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方式另定。体检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围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选调考试的成绩、排名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由选调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选调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国家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证书,逾期不能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选调单位原则上不保留其聘用资格。
(四)将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考试的相关安排,在此期间,应聘人员必须保持通讯正常,若出现由于应聘人员本人原因导致错过考试等情况,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选调单位和选调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监督和举报
连云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对本次选调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8-85882123。
十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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