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根据县级机构改革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范围内选补部分工作人员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补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拟选补工作人员40名。
二、选补范围
从东明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央、省驻东明单位除外)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的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额财政拨款事业人员中选补。参加选补人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
三、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其中,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法学类、经济学类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在投资建设、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农业、林业、畜牧、水务、交通运输、民政、文体、卫生、卫生监督、安监、环保领域,从事行政审批业务和现场勘查勘验、评审、测绘等关联事项办理工作的经验丰富的业务骨干(从事业务情况在报名登记表“主要工作业绩”中详细说明),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9周岁(1970年2月28日以后出生),学历不限;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内人员或在现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
2019年2月22日--2月28日。
五、选补程序
(一)报名方法。报名人员须填写《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选补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筹建组。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dmxxzspfwj@hz.shandong.cn,报名邮件统一命名为“姓名+单位名称”。
(二)资格审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筹建组对报名人员干部人事档案、编制、工资财政拨款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征求县纪委监委等部门意见。报名人员需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取消选补资格。
(三)选补方式方法。根据报名人数确定方式方法。
1、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补计划的,直接采取考核的方法确定拟调人选。考核采取个别座谈、查阅档案、征求工作单位意见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策理论水平、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行政审批服务岗位适岗素质)。
2、报名人数多于选补计划的,采取笔试加考核的方法确定拟调人选。笔试主要考察职业道德操守、文字表达能力、依法履职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行政审批服务相关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人数另行研究通知)。考核方式方法内容同上。
3、办理调动手续。选补人选名单在东明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筹建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 :郝英杰
联系电话:0530-7707687 19963903998
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筹建组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