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党校是东兴区委直接领导下培养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学校,是区委的重要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党校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调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范围
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及人数为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教师1名(事业编制)。选调范围为东兴区内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师。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为政治学、历史学、法学、哲学、行政学和汉语言文学类专业。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参加工作5年(2013年9月1日前参加工作)以上,热爱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和党校事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实践能力、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熟悉电脑操作。
5.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6.近5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7.性别不限。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25日-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党校办公室
(三)报名手续
现场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2张近期两寸标准证件照,以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和工作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交工作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同意报考的申请,由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党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
(五)考试
由党校报经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批准,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满分为100分。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名额之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取消选调岗位。
考试采用现场讲课与答问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讲课艺术、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由评委组现场打分,公布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四、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是对思想政治、现实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包括政治站位、对党忠诚、筑牢“四个意识”、坚持原则,爱岗敬业、工作能力、完成工作任务、团结同志、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表现等。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可以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由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党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如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
六、公示
经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报区委组织部和人社部门审批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工资待遇。
八、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二)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
(三)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在考聘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人员一律解聘,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本公告由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党校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请报名时咨询或电话咨询。
联系人:付丽,15928363128;刘林杰,13708256358;
咨询电话:0832-2261315。
中共内江市东兴区委党校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