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党政机关与事业单位之间人才合理流动,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将组织市直机关、县(市、区)机关、乡镇机关从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从事公务的人员中调任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任计划
2019年市直机关、县(市、区)机关、乡镇机关从全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从事公务的人员中调任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计划54名,《2019年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调任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事业单位正、副科级行政管理人员或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且具有国家干部身份人员;
2.调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最低工作年限累计分别满7年、5年,不含试用期(截止日期2019年11月15日,含当日);
3.市直机关应从市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包括市直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委、办、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中调任。市直机关调任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市、区)机关、乡镇机关调任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1978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拟调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确定。
不允许报名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曾被定罪免处或被判处缓刑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职的公务员;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选择与拟调任单位人员有《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5日-11月21日(工作日9:00-11:30,13:30-17:00)。
市直单位报名由市直党组(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受理,县(市、区)直单位报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受理。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原则上调任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3,不足此比例的,经用人单位同意,条件相似的职位可捆绑报名,调任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1:1.5以上。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职位,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调任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报考人员需下载《2019年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调任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并在本人承诺处签名,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需同时上交与纸质报名表上电子照片同底的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9年齐齐哈尔市各级机关调任乡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报名表》以及调任部门(单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调任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
报考人员于2019年12月3日9:00至17:0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以测试写作能力为主,面试以结构化面谈为主。原则上面试人选按调任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笔试、面试各以百分计,笔试和面试成绩累加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时间为2019年12月7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调任资格的,须在面试前两天提出书面申请。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调任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超过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则依次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考察人选。用人单位负责对拟调任人选进行考察。
六、提出调任人选
县(市、区)委、市直党组(党委)根据考察情况集体讨论等额确定调任人选。
七、公示及审批
县(市、区)委、市直党组(党委)将调任人选在调出和调入单位同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前,捆绑职位调任人选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选择职位。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任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未经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任。
调任人员除国家权力机关依法任命职务的以外,一般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
本公告由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咨询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请拨打附件3中相应的咨询电话。
中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