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肇东市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数量
计划公开选调科员职位公务员40名。具体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肇东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黑龙江省县(市、区)级党政机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科员级公务员(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作风严谨,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工作能力突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统招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公务员年度考核近三年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具有履行正常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其他要求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原工作单位不同意选调或不符合公务员选调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本人申请并报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交:
(1)《2019年肇东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二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6张;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表复印件(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干部任免审批表)、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以上4种复印的表格均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乃至选调资格。
2、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各选调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该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的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由肇东市委组织部牵头,肇东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3、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9日(节假日不休息)。
4、报名地点:肇东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组;具体地址:肇东市行政办公中心十一楼1111室。咨询电话:0455-6612380。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中国肇东网站上公示。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选调职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该比例的,按规定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内容。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3、成绩汇总。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职位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选调岗位缺额由下一名递补。
2、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由考生自理)。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四)公示与选调
对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中国肇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要求
本次选调各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离肇东市、不得无故辞职。
四、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肇东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报名时,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和联系方式畅通。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项事宜。凡未入围下一环节的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中共肇东市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