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丰县老干部活动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丰县党政群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已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内设科室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条件
1.具有较强政治素质和良好的思想品德,能够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年龄、学历:限35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廉政建设规定;
4.专业要求:不限专业;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2015年以来乡镇(街道)通过公开招录的公务员;
与用人单位签订设有服务期限的合同,截至2018年7月1日未满服务期限的人员;
截至2018年7月1日尚处于试用期,未办理转正定级手续的;
2017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或2016、2017年度考核连续两次基本称职的;
触犯刑律的(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纪律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至2018年8月3日(节假日正常休息,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丰县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8127房间)。
4.资格初审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写《丰县老干部活动中心2018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和考察
考试形式为笔试,侧重进行文字水平测试。笔试成绩在丰县党建网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选调单位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并组织考察,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个人与职位的匹配性。
(三)公示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丰县党建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不予选调。
(四)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选调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五、其它
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老干部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本公告由丰县县委组织部、丰县老干部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89210374
监督举报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89210373
中共丰县县委组织部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