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河源市委员会因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具体选调条件及办法如下:
一、选调名额及范围
河源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在编在岗的人员2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下同)
二、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
2.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3.28周岁以下,科员(含科员)以下职务,(要求在198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在公务员岗位有两周年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10月30日);
6.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不符合公务员转任(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相关条件及任职要求的;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截止2016年11月25日。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地址:河源市永祥路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4楼团市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62-3314505,联系人:谢甜)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共青团河源市委员会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表格请到河源共青团网站公告栏下载http://youth.heyuan.gov.cn/)。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工作经验证明材料,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4.本人起草或发表的综合性文稿、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3篇。有在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需提供复印件。
5.相关材料复印件不再退回。
(三)考试
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经初审合格的,通知其本人参加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及面试。
1.笔试。由团市委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2.确定面试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调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实际考试人数确定。
3.面试。由团市委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应按时统一参加体检,不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及资格复审。体检合格的选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团市委组织考察后报组织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确定拟调人员,并公示7天。考察、资格复审和公示中发现有问题不宜选调的,依次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任手续。
共青团河源市委员会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