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现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男性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试用期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在三水区镇街服务期未满5年的镇街公务员。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2.已办理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手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二、选调程序安排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信函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如报名人数少于1:5的比例,则取消本次公开选调。
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工作期间本人负责撰写的材料一份(题材不限);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7日—12月7日。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信函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以邮政快递形式于报名时间内(以当地邮戳为准)寄出;网上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电子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921426927@qq.com。
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康乐路2号区财政局11楼1102室。
联系人:严小姐,联系电话:0757-87756341。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够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组织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从通过核查比对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通过面谈、实地调查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
考察合格者按1:1比例确定为体检对象。对拟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佛山市三水区财政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六)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它事项
原则上,拟选调对象的行政级别调至本单位后按相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