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加强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的监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民监督员的职责和任期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河北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对县(市、区,含辛集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工作中的十一种情形实施监督。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原任人民监督员任期满两届的,原则上不再留任,任期未满两届、经此次重新确认程序选用的,任期连续计算。
人民监督员不得同时担任两个以上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二、选任名额及分布
按照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要求,本次拟在全市范围内选任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120名,其中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机构30名,辛集市和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各5名,晋州市、新乐市和正定县各4名,矿区和井陉县、无极县、深泽县、行唐县、灵寿县、平山县、赵县、元氏县、高邑县、赞皇县各3名。名额和县(市)区分布可视情形做适当调整。
三、选任条件
(一)人民监督员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扎实的群众基础,并符合以下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年满23周岁,具有中国国籍和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应当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因违法违纪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3.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和其他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的人员。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2月10日止。请于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报名、联系。
(二)报名地点:
石家庄市司法局
联系人:孙进秀 电话:0311-86262019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泰华街476号邮编:050071
长安区司法局
联系人:郝佩 电话:85996928
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123号邮编:050011
新华区司法局
联系人:邢增堂 电话:86951993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康乐街1号邮编:050051
桥西区司法局
联系人:董晓 电话:88606597
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西路180号邮编:050000
裕华区司法局
联系人:贾茹 电话:86578391
地址:石家庄市塔南路169号邮编:050021
矿区司法局
联系人:吴炜 电话:82072600
地址: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南纬西路1号邮编:050100
井陉县司法局
联系人:梁建科 电话:82022845
地址:井陉县幸福西街13号邮编:050300
藁城区司法局
联系人:梁业帆 电话:88042821
地址:藁城区文源西路017号
新乐市司法局
联系人:甄剑飞 电话:88581414
地址:新乐市长寿路65号 邮编:050700
平山县司法局
联系人:闫敏 电话:82911710
地址:平山县建设大街16号邮编:050400
深泽县司法局
联系人:纪立军 电话:69136148
地址:深泽县府前西路55号邮编:052560
元氏县司法局
联系人:王婵 电话:84633801
地址:元氏县嘉惠街县委西院 邮编:051130
鹿泉区司法局
联系人:于文远 电话:82012951
地址:鹿泉区镇宁路91号 邮编:050200
赞皇县司法局
联系人:常馨予 电话:89676333
地址:赞皇县赞皇镇通府街1号邮编:051230
无极县司法局
联系人:李强 电话:85588183
地址:无极县建设路12号 邮编:052460
赵县司法局
联系人:杨现林 电话:84958211
地址:赵县柏林街22号 邮编:051530
正定县司法局
联系人:张赛 电话:88017905
地址:正定县常山西路31号邮编:050800
灵寿县司法局
联系人:王昭 电话:82521275
地址:灵寿县人民东路88号邮编:050500
行唐县司法局
联系人:盖建英 电话:82981233
地址:行唐县龙州镇章武路55号邮编:050600
晋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张林淼 电话:84339134
地址:晋州市中兴路东兴街1号邮编:052260
高邑县司法局
联系人:李国勤 电话:87585293
地址:高邑县凤中路233号邮编:051330
栾城区司法局
联系人:段志利 电话:88031143
地址:栾城区石栾大街(北)56号邮编:051430
辛集市司法局
联系人:杨新颖 电话83283530
地址:辛集市市府街1号 邮编:052360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公民可自荐报名,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推荐报名;原任人民监督员可报名申请确认。
驻石国家、省及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组织和机构、高新区人员,在市司法局报名,将报名材料用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至石家庄市司法局。其他人员在所属县(市、区)司法局报名,将报名材料用快递邮寄或直接送至所在县(市、区)司法局。邮寄报名者,报名时间以快递收到时间为准,寄出后应及时进行电话确认。
(四)报名材料
1.近期小2寸同底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
2.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户口薄首页、本人户口页复印在A4纸的同一页。)
3.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
4.其他社会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
5.所获表彰或奖励证明复印件2份;
6.《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自荐报名表》、《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推荐报名表》、《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确认报名表》(一式两份)。请登录石家庄市司法局门户网站(http://www.sjzsf.gov.cn/),在“通知公告”栏下载报名所需表格。
报名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学历证明、社会身份证明、所获表彰或奖励证明的原件,在报名期限内到报名单位进行确认。未现场确认的不予选任。
五、选任程序
1.初步审查。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2.组织考察。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
3.人选确定。根据考察情况,石家庄市司法局研究确定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拟任人选。
4.社会公示。石家庄市司法局通过媒体和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拟任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受理异议的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事项,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公布名单。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市司法局做出选任决定,通过《石家庄日报》、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
本公告由石家庄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进秀 咨询电话:0311—862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