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力量,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隆回县环境卫生管理局、隆回县公用事业局选调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本次选调岗位为隆回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一大队、二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岗位,选调计划数为15名(从隆回县环境卫生管理局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选调5名,从隆回县公用事业局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中选调10名)。
二、选调人员报名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城市管理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应在40周岁(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4.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2017年3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⑴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⑵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⑶尚在试用期内的;
⑷法律、法规及现有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施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4月12日;报名地点: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工股,联系电话:0739-8167810。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选调二级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两份(报名前可到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工股领取,由所在单位签具意见加盖公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2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回县编办会同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者,2018年4月20日上午到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工股领取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2018年4月21日考试。
(二)笔试
笔试由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时事政治、政治理论知识、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写作。满分为100分,写作部分占4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报考对象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者缺一不得入场,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考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进入考察。如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写作成绩高者优先;再相同的,以近5年内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如再相同,以职务层次高者优先。考察主要到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了解其工作表现、政治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考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主动放弃资格的,由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依成绩递补,并报隆回县编办和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39-8167810。监督举报电话:13807393329。
隆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回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