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拟在广东省范围内选调2名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具体选调职位及条件如下:
一、选调职位
佛山市民政局科员2名。
二、选调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身份(已满试用期);
2.科员职务;
3.中共党员;
4.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6.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7.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8.身心健康(以医院体检为准),无不良爱好;
9.参加选调的同志须征得其单位同意,须承诺选调后在我局服务满三年以上。
三、选调程序
按照上述条件,在报名的人员中选择与职位相匹配的人员,经过笔试、面试(面试比例为1:10)和考核,确定拟选调人选,然后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体检等,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密切留意佛山市民政局信息网公告栏。
四、报考办法
有意者,请于2016年11月7日至11月27日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和报名表等材料,到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佛山市民政局办公室206室报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亦可将以上资料复印件邮寄到我局办公室报名。
联系电话:83039552;传真:83217106。
寄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卫国路3号佛山市民政局办公室,邮编:528000。
佛山市民政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