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长兴县教育研究中心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长兴县教育局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县教育研究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数量
高中历史教研员1人,初中语文教研员1人,财务人员1人。
二、选调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忠诚党和国家的事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教育教学所必须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及组织能力,敬岗爱业,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岗位具体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
2.高中历史教研员、初中语文教研员: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连续担任相应学科教学五年及以上,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精通学科知识,并在同行中居领先优势,学科教学成绩好,有示范指导该学科教学的能力、教育科研能力和信息技术能力,在县市内有一定的影响。
(3)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在教学评比、课程开发等活动中曾获得市级及以上一等奖。
(4)近三年有担任过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经历(高中历史教研员可放宽至近五年有二年以上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经历)。
3.财务人员:具有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并获得会计资格证书,具有三年及以上会计(出纳)工作经历,学科教学等获得过县级及以上奖项。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全部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提交《2018年长兴县教研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长兴县教育局研究中心(长兴县龙山中学内)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提交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1份;
5.在现场报名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考试方式为现场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形式为演讲和答辩,演讲时间为10分钟左右,答辩时间为5分钟左右,演讲主要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任职优势、应聘动机、工作重点及思路等。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课程改革理论、教学管理知识、经验、能力和水平,专业知识以及实际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决断能力,激励发展能力,思维应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按抽签号由小到大依次进行。
2.面试以后,按成绩在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相同的,获综合荣誉高的优先)。
(三)考察
考察由县教育局人事科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因考察不合格者,从考试入围者中按考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在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由用人单位试用一年,试用期间人事编制不动,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同意调入的,由县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调有关信息指定在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选调过程相关信息在长兴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选调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县教育局人事科:6228136;
2.县教育局监察审计室:6228110。
(三)对选调过程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选调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县教育局人事科和县教育研究中心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6228136,6228901
长兴县教育局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