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县总工会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名额与岗位
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全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不含乡镇街道园区)。
四、报名条件与资格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细致、勤奋踏实;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一定的组织能力;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截止时间为1988年9月6日出生);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宜参与选调的情形。
五、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6至2018年9月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长兴县总工会组宣部(解放中路422号)。
联系人:张玲玲,电话:0572-6022447。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出考试通知书。
(三)面试
考试形式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决定拟选调人选,在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如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按笔试加面试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选调后人员岗位聘任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长兴县总工会
2018.0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