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学:营商环境是全国经济热点,作为经济大省,优化营商环境一直是江苏全省上下的工作重点。从国家到省、地方,对该热点理论层面上是通用的,可以按照“是、为、办”环节梳理出相关积累的参考素材,在此基础上,尽可能掌握一些江苏各地出台的创新政策举措,比如“苏政40条”、“1+5+13”系列政策,体现出江苏特色亮点。
一、背景链接
近日,《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印发实施。《计划》出台“1+5+13”系列政策,围绕政策、市场、政务、法治、人文等5个环境,推出一批具有江苏特色、含金量高的政策举措,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以高质量的政策供给为营商环境提供制度支撑。《计划》鼓励地方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对锐意改革的地区和单位加大激励力度,复制推广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
二、深度解读
★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也越来越重视营商环境的改善。近年来,中国以参与世界银行全球营商环境评估为抓手,通过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商环境全球排名持续提升。在世界银行发布的《2020 年营商环境报告》中,中国营商环境全球排名升至第31位,连续两年跻身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持久的生产力、竞争力。当前,中国的营商环境具有以下三大优势:一是政府的大力支持。近年来,中央和地方政府普遍把优化营商环境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不断推进营商体制和机制的创新。二是巨大的消费潜力。中国国内庞大的消费市场、高质量的消费需求吸引众多跨国公司来华发展。三是经济的稳健发展。尽管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中国经济面临严峻考验,但中国经济仍实现了稳步增长,彰显出强大韧性。
★存在问题
一是惠企政策精准投放和落实难。国家和各级政府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大量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了企业发展的方方面面。面对政府部门投放的大量政策信息,企业往往产生“选择困难综合征”,不知道该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而且有些政策的专业性较强,即使是公职人员也可能存在理解不准确的问题,对企业来说更是难以把握,也就很难全面享受到优惠政策。
二是信息不能有效共享。由于缺乏顶层设计和充足的资金支持,多部门信息互联互认程度较低,“信息壁垒”和“信息孤岛”现象仍未能消除。信息不能有效共享已成为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的短板,成了制约营商环境优化再上一个台阶的瓶颈。
三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贷款门槛高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中小企业包括部分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三新”经济体,其普遍缺乏土地、厂房、设备等有效抵押物,现阶段则很难从银行获得融资。
四是企业所需人才引不进、留不住。人才招引渠道狭窄、招引的专业化程度不够,难以招引来高端人才;由于缺少综合性的人才供需平台,企业和人才的需求信息交流受到制约,双方难以通过供需平台进行双向选择。
★对策措施
一要完善法律规范体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就是对政府和企业行为边界的制度化和法制化,形成法治化市场经济。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工具,建立网上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可视化,确保用权有效监督。要抓住审批环节这个关键,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让政商关系界限分明。要强化法律规约,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将政府和企业的关系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用法律规范政府行为与企业行为,在法律框架内处理政商关系。政府和涉企部门工作人员依法用权、规范用权、秉公用权,自觉斩断与商家的各种非法利益链接,杜绝权力寻租;以“敢作为、愿作为、主动作为”为导向,服务好企业。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钻旁门左道,不走歪门邪道,不腐蚀、不围猎,按市场规律办事,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要规范行政执法,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坚决杜绝政策执行中“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放权给市场和企业;减少许可事项,规范行政处罚,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做到“零超时”。
二要优化净化服务环境。要强化政府服务意识,全面推行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公开涉企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编制发布办事指南,为非公有制企业办事提供明确指引。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首办责任、限时办结。实现企业与政府的互动交流、合作对话是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基础,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种公正透明的政商互动平台和机制建设。主动加强和工商联组织联系,注重发挥工商联组织的作用,通过座谈会、通报会、交流会等形式,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与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行面对面交流,着力搭建政企互信、双向交流的新平台,实现“前门”交往和“台面上”联络。建立健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非公经济人士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紧紧围绕经济发展、政府改革、社会发展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有分量的提案、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决策参考,为非公经济发展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对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三要强化体制机制创新。要制定政商交往准则,给政商交往提供一张“明白纸”,明确政府和企业哪些应该为、哪些不能为、哪些必须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制度化、经常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实现政府与企业的良性互动,让政商关系在“清”的前提下“亲”起来。推行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联系非公有制企业制度,健全完善重点企业挂钩帮扶机制。要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将如何处理政商关系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让为政者在制度机制的阳光下行使权力、担负责任。完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评价体系,对列入样本的企业家进行综合评价,促进他们讲真话、说实情、荐真言。要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鼓励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推动广大干部形成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有为、勇于担当的氛围。建立容错机制,把干部在先行先试中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旗帜鲜明地保护锐意进取、作风正派、有作为、敢作为的干部。
★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跟进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坚持对标先进、深化改革、协同联动、法治保障,以综合更优的政策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亲商安商的人文环境全面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努力将江苏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吸引力和竞争力的投资目的地,为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强有力支撑。
出台“1+5+13”系列政策
制定1个行动计划,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作出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围绕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5个环境,省级有关部门分头组织制定实施方案(2022-2024年)。13个设区市人民政府聚焦本地实际编制年度改革事项清单,对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省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推出N项优化营商环境具体举措。
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成立由省委书记任第一组长、省长任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营商环境重大政策举措。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承担协调推进、跟踪调度、督促落实职责。各设区市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部署、抓方案、抓协调、抓落实。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建立工作专班、专项小组推进机制,配齐配强人员力量。
2.加强统筹推进。省各有关部门强化对上争取、横向协同、对下指导,各设区市主动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大胆探索、积极创新。对改革事项进行清单化、表格化管理,科学把握改革时序、节奏和步骤。持续完善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充分发挥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创新评价方式,优化评价指标,继续将营商环境评价纳入高质量发展考核。
3.严格督查问责。建立全过程督查问责机制,将营商环境工作纳入省政府专项督查,强化对改革事项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和群众对政策落实情况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贯彻落实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对积极担当、勇于作为、抓落实成效明显的干部,强化表扬和正向激励;对政策执行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干部,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4.凝聚各方合力。成立省优化营商环境咨询委员会,针对优化营商环境领域难点、重点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工作方案。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为营商环境评价、政策评估提供支撑。发挥专家、专业机构等研究力量的作用,加强营商环境政策前瞻性研究。
5.加强宣传推广。广泛宣传推介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提升江苏营商环境的感知度和影响力,形成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不断推广设区市及部门的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创新成果,实现全省营商环境的整体提升。
★苏政40条
为帮助广大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2月28日,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围绕加大财政税费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支持、加大对重点行业恢复发展的支持、持续优化提升服务等8个方面出台40条政策。
第一部分,加大财政税费支持力度。共8条,包括省相关部门统筹现有专项资金帮扶中小微企业、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相关行业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缓缴社保费、降低医保缴费比例、加快资金执行和退税进度等。
第二部分,继续强化金融支持。共5条,包括用好用足我省新增再贷款额度、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优化授信尽职免责机制、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等。
第三部分,加大清费减负力度。共5条,包括分类实施国有企业房租减免、返还工会经费、减免电信宽带费用、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加快工程验收交付等。
第四部分,加大对重点行业恢复发展的支持。共7条,包括提振餐饮行业消费、促进文旅行业恢复发展、推动消费形式多样化、实施公路收费优惠政策、支持客运枢纽向城市综合体转型、加大以保险保函替代现金缴纳保证金的推进力度、持续推进“苏新消费”四季系列主题购物节等。
第五部分,加强外贸企业帮扶。共5条,包括帮助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升航运保障能力、帮助企业出口转内销、优化信保服务、开展RCEP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