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财务1名。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财务工作经验两年以上;
5.丽水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人员(已登记),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6.报名须经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县外的还须经当地组织部书面盖章同意,本县乡镇(街道)报考人员须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含试用期);
7.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等时间统一截止到2019年12月25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5日止。
2.报名方法: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在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01室。
3.报名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云和县人民法院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
(2)近期正面二寸免冠彩照二张;
(3)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两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财务工作经办起止时间历史资料);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证明;
(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2016/2017/2018)。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选调条件者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数少于3人,取消选调计划。
(三)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测试不合格者,不列入考察对象。
技能测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未通过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选调
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四、联系方法
联系人:王璐 电话:0578—5121627
中共云和县委组织部
云和县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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