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六稳”“六保”、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的关键之举,对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贵州省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三减一降”,深入实施“一窗通办‘2+2’模式”“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全程网办”事项达到70%。探索建立容缺承诺审批制度。以“周公吐哺”精神,尊重企业家,服务企业家,为企业家打造大胆创业、安心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深度解读
★对“放管服”基本概念
“放”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理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
“管”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
“服”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将市场的事推向市场来决定,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行为,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简政放权是民之所望、施政所向。
★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放管服”的重要表述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强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抓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对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要同步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继续扩大市场准入。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务数据共享,进一步压减各类证明事项,扩大“跨省通办”范围,基本实现电子证照互通互认,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加快解决群众关切事项的异地办理问题。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推出优化不动产登记、车辆检测等便民举措。强化政府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防止监管缺位。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抓紧完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2022年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放管服”的重要表述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施《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三减一降”,深入实施“一窗通办‘2+2’模式”“一网通办”“跨省通办”等改革,“全程网办”事项达到70%。探索建立容缺承诺审批制度。落实好国家新一轮组合式减税降费和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政策。提高惠企政策知晓率。建立企业问题、政府服务“两张清单”,扎实开展领导干部入企走访活动,“一企一策”服务企业,帮助企业解决要素保障及堵点痛点问题。我们要以“周公吐哺”精神,尊重企业家,服务企业家,为企业家打造大胆创业、安心发展的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贵州“放管服”改革及营商环境实践情况
根据第三方评估报告,贵州省2019年年度营商环境便利度分数(百分点)为72.82,较2018年提高6.03个百分点,其排名相当于190个经济体的第58位水平,排名上升21位。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流的营商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既是吸引力、竞争力,更是驱动力。近年来,贵州对标国际一流标准,开展营商环境便利度水平改善性评估,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力以赴推进全省营商环境实现大提升。今年的贵州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将继续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着力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存在问题
受宏观形势、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区位条件、体制机制等因素制约,贵州营商环境建设在要素配置、政策落实、服务效率与水平等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与发达地区相比仍有差距,还需要进一步深入优化营商环境。
★对策措施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加强《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适时推动出台《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我省实施《条例》情况进行定期梳理评估,不断强优补弱、建制提质,着力构建公正有序的法治环境、清晰透明的市场环境和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二、开展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专项改革
根据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按照“一网、一窗、一次办成”要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深入推进数据共享与融合,着力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和降成本,推动业务办理全流程革命性再造,让企业办事更高效便捷,打造“服务和效率高于周边、成本和负担低于周边”的营商环境新高地。
三、开展第三方营商环境专项评估
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对我省地级城市和国家级新区的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持续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省有关部门、各市(州)人民政府和88个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开展营商环境考核评估。
四、构建常态化服务市场主体机制
打造“贵人服务”营商环境品牌,树立“以人为贵”理念,探索建立网格化服务市场主体模式,设立网格服务专员,在企业开办、融资信贷、纠纷解决等方面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切实做到“有难必帮、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进一步畅通省长直通车、省长信箱、全省963555投资投诉热线等市场主体维权渠道,确保企业诉求限时回应、及时解决
五、完善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制度
持续聘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商协会代表、新闻媒体记者和社会各界人士担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优化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结构,加强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培训,大力支持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营商环境“揭短”“挑刺”,实现对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全方位监督。
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强化企业用地、用房、用工、用电、用水、用气、物流、税费、融资等资源要素向园区倾斜,引导企业向园区集聚,切实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加强政府产业基金对金融机构的引导,积极引进私募股权投资等,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搭建“政企金”对接平台,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七、推动惠企政策兑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