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点链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领导全党全国人民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法治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法治大事,开创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新局面,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二、深度解读
★依法治国的基本内涵
依法治国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通通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简而言之,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根本保证。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法治中国建设阔步前行,谱写了“中国之治”新篇章,开辟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的新境界: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取得重大进展,法治领域改革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向前推进,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进一步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
★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全面对外开放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需要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必须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位置,向着全面建成法治中国不断前进。
第一,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第二,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第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客观需要;第四,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第五,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第六,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
★法治中国建设的主要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法治中国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总结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人权法治保障,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限制、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和权利。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党中央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法治建设薄弱环节,着眼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循序渐进、久久为功,确保各项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
★建设法治中国的总体目标
建设法治中国,应当实现法律规范科学完备统一,执法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权力运行受到有效制约监督,人民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尊重保障,法治信仰普遍确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全面建成。到2025年,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体制机制更加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完备,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日益健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司法权运行机制更加科学有效,法治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党内法规体系更加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初步形成。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基本形成,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依法治国的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以中央全会形式专门研究全面依法治国,部署180多项重大改革举措。党的十九大描绘了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宏伟蓝图。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加强党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第一次以党中央工作会议形式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十年,是全面依法治国思想领航、举旗定向的十年,是谋篇布局、立柱架梁的十年,是踔厉奋发、成就辉煌的十年。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地位全面确立。在领导全党全国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家、思想家、战略家的深刻洞察力和理论创造力,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提出一系列具有原创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实现新飞跃,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党领导法治工作的体制和机制。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担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研究解决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实现集中领导、高效决策、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强化顶层设计,制定《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治省(市、县)委员会全面设立,加强各地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上下协同,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编纂民法典,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修改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截至2022年6月底,制定修改法律行政法规730余件次,现行有效法律292件,行政法规598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科学完善。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示范创建和督察,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深化以司法责任制为重点的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纠正冤错案件,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扎实推进,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提升。持续推动解决法治领域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法治保障服务改革发展成效显著。完善法律法规、出台意见,加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京津冀协同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法治保障。坚持依法防控疫情,有力保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健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法律制度,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执法,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打赢“三大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和有效法律服务。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效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加强立法和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推行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和人民警察单独职务序列,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取得新的进步。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仲裁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截至2022年6月,全国共有律师60.5万人,律师事务所3.7万余家。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共有102.9万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进一步加强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在继承发展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刻的理论创造和实践创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原创性、集成性、标志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重大原创性、历史性贡献,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是提出并系统论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唯一正确道路等根本性问题,推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砥砺奋进。二是提出并系统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等立场性问题,全面提升新时代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提出并系统论述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等战略性问题,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并付诸伟大实践。四是提出并系统论述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总抓手、首要任务、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等全局性问题,擘画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总蓝图、路线图和施工图。五是提出并系统论述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等关键性问题,保障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行稳致远。六是提出并系统论述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等重大问题,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方面来讲,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法律规范体系建设情况
立法是法治之先导,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各级立法机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推进立改废释纂,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系统管用,以良法促进了发展、保障了善治。
一是第五次修改现行《宪法》。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吸纳了党和人民创造的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体现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要求新实践,把党带领人民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对推动我国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是编纂《民法典》。法典是法律的集成化、体系化、典范化表达形式,是人类制度文明“皇冠”上璀璨耀眼的明珠。202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基础性法律,标志着我国民事法律规范体系真正走向成熟。这部《民法典》是一部扎根中国大地、反映人民意愿、体现时代精神、彰显华夏气派的《民法典》,是一部能够屹立于世界法典之林、为人类法治文明贡献中国智慧的21世纪《民法典》。这部《民法典》蕴含了国家治理的中国理念、中国精神、中国价值,是经世济民、治国安邦的大法,是推进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器。
三是重点领域立法实现新突破。聚焦国家安全领域立法的短板,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先后制定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网络安全法、国家情报法等一批重要法律,以法制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形成较为完备的国家安全法体系,为平安中国建设夯实了法治基础。针对新兴领域风险点、空白区,及时制定了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重要法律,推动运用法治手段防范化解市场风险。
四是立法质量和效率明显提升。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立法项目征集论证、立法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等工作规范,健全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实现了法律规定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立法工作进一步提速。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8件,修改法律234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立法解释9件,现行有效法律292件。与上一个十年相比,新制定的法律数量增加三分之一,修改的法律数量增加近2倍,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增加1.5倍。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法治政府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党中央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颁布实施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基本形成,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普遍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精简整合政府机构,科学配置权力,减少机构数量,简化中间层次,解决“九龙治水”治不好水的问题。2018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政府行政执法机构进行大幅精简整合,国务院减少了8个正部级机构、7个副部级机构。依法界定政府职权职责,确立和推行“三张清单”制度,“权力清单”明确政府该做什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负面清单”明确企业不该干什么,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责任清单”明确政府怎么管市场,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是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均制定出台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规和规章,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提高了政府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水平。
三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法大幅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彻底废除非行政许可审批,全面实施“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商事登记制度,“公章四面围城、审批长途旅行”现象得到有效遏止。例如,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比例达47%,压减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达71%。这一系列改革举措,很大程度上为企业“松了绑”、为群众“解了绊”、为市场“腾了位”,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四是全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执法重心向市县两级政府下移,在市场监管等领域推进跨部门综合执法,初步建立起了适合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透明化,乱执法和执法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得到遏制。完善行政执法标准体系,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提高了行政执法标准化、精细化水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让每一次执法都成为“教科书式的执法”。
五是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程度不断增强,让人民群众看得懂、听得懂、能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过程公开,依法向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公开执法活动视频,让执法正义成为看得见的正义,经得起视频晾晒、公众围观。
★司法体制改革情况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体制改革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党中央着力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对新时代司法体制改革作出了系统化的顶层设计,密集出台了一大批政策文件,全面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认可度明显提升。
一是深化司法管理体制改革。这一改革涉及司法机关空间布局和权力结构的深刻调整,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全局性、统领性、基础性地位,即推进省以下地方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跨行政区划法院和检察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互联网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法院,推动中国司法版图发生重大变革。
二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司法责任制的核心要义就是谁办案谁负责,实现权责相统一。首先,明确员额法官、检察官的办案权限,排除对办案活动的违法干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为此,已建立和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案件记录追责、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三项规定”,筑起了三道防范违法干预司法的制度“堤坝”。其次,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健全司法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放权不放任、有权不任性。
三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司法机关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依法纠正了浙江省张氏叔侄案、河南省李怀亮案、内蒙古自治区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重大冤案错案,提振了全社会对人权司法保障的信心。废止劳动教养制度、收容教育制度,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有效防止发生新的冤案错案。加强对实体权利的司法保障,健全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审慎把握处理产权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等政策制度,有效保障当事人的人身权、财产权。加强对诉讼权利的司法保障,推出立案登记制改革,加强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的保障,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等一系列改革措施,把诉讼权利保障提高到新水平。
四是深化诉讼程序改革。坚持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完善多元化、立体化的诉讼程序体系,扩大当事人诉讼程序选择权,推动简易案轻刑案快办、复杂案重刑案精办。坚持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推动起诉、调解、立案、庭审、判决、执行等全程网络化,建立与互联网时代相适应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增强诉讼便利性、高效性。建立公益诉讼制度,针对一些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得不到及时保护的情况,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效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五是加快现代科技应用。把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紧密结合起来,将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应用于司法工作中,创造了互联网司法、智慧警务、数字检察、数字法律服务等新模式,中国智慧法治建设走在世界前列。
★法治社会建设情况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加快健全社会领域法律制度和社会规范,完善多元化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逐步形成。
一是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法治社会是规则治理的社会,必须根据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特点的不同,制定和运用不同类型的规则,构建种类多样、相互协调、相得益彰的社会治理规范体系。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扶贫、慈善等社会领域重要立法,完善法治社会建设的法律规范体系。加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社会组织章程等社会规范建设,完善法治社会建设的社会规范体系,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
二是完善依法治理体系。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深入推进基层法治社会建设,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纠纷被依法化解在基层。依法健全落实社区治理的权责清单,完善社区议事协商制度,鼓励开展居民说事、民情恳谈、民主协商等活动,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管、民事民办。健全群团组织助推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引导团体成员和所联系群众依法管理社会事务。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法治社会建设机制,积极培育行业性、公益性、服务性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专业规范运作、依法依规办事。
三是构建多元化社会纠纷解决机制。面对社会矛盾凸显期特别是诉讼案件量快速增长期,加快构建多元衔接、各尽其能的纠纷解决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分类分道分流防范化解,促进社会更加和睦和谐和美。积极推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运用其权威性、公信力,有效解决本领域、本行业纠纷。支持互联网企业、电商平台构建完善线上纠纷解决机制,为涉网纠纷当事人提供公平公正、高效便捷、成本低廉的纠纷解决服务,防止涉网纠纷大规模涌向法院。加强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工作,引导行政纠纷主要通过行政渠道解决,推动行政机关在调处民商事纠纷上发挥更大作用,有效发挥了行政机关化解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四是完善社会成员守法激励机制。深入推进社会诚信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格局,推动守法诚信成为全体公民的自觉行动。依法打击了以闹取利的违法犯罪分子,坚决改变那种有问题靠“闹”来解决的现象,引导群众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对食品药品等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坚决改变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现象,让遵纪守法成为理性选择。依法规范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的认定标准,有效防控善行义举的法律和道德风险,推动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
五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体系。普法教育是法治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普法工作跨越了从“六五”到“八五”的三个普法规划,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运用,构建起以学校法治教育、单位法治教育、公益法治教育等构成的法治宣传教育体系。利用重大纪念日、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站点、热线、网络覆盖面更广、更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顾问就在身边。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
统筹推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把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鲜明特征。党中央坚持把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加快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为世界政党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一是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谋划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加快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取得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宣布,我们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共制定修订中央党内法规156部,占现行有效中央党内法规的70.5%,其中制定修订起“四梁八柱”作用的准则、条例45部,占现行有效准则、条例的90%。
二是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日益增强。党中央坚持把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制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对党的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将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巡视巡察内容,构建起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执行责任体系,党内法规治理效能日益彰显。
★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情况
法治工作队伍是法治运行和操作的专门力量,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至关重要。按照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总要求,坚持不懈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法治工作队伍规模、结构和素质更加优化。
一是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法治专门队伍主要包括从事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队伍。坚持不懈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完善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遴选、管理、保障制度,法治专门队伍政治素质、专业能力、道德水准不断提升,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以政法队伍为例,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从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集中开展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既严肃查处了一大批害群之马,又大力弘扬了新时代政法英模精神,有力地推动了政治生态进一步优化、纪律作风进一步好转、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执法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二是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由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仲裁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全面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稳步增加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仲裁员数量,加快发展政府法律顾问队伍,适应需要发展司法鉴定人员队伍,积极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增加有专业背景的人民调解员数量,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法律服务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
三是加强法学专家队伍建设。与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总体构架相适应,我国已形成了以高等法学院校教师队伍为主体,包括社会科学智库机构、党校行政学院、党政部门研究机构、军队院校中从事法学法律研究人员在内的法学研究队伍。在这支队伍中,既有一批马克思主义法学造诣深厚、对法学学科作出奠基性贡献的老一辈法学家,又有一大批马克思主义法学功底扎实、引领本学科不断开拓创新的中青年法学家,更有一大批年富力强、锐意进取的青年法学骨干,已形成了政治立场坚定、专业门类齐全、梯队结构合理的法学专家人才体系。越来越多的中国法学家在国际上发表出版研究成果,到国外进行学术合作交流,给世界法学带来了新面孔、新声音、新元素,正在成为改变世界法学格局的新力量。
四是完善高校法治人才培养机制。高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第一阵地,已构建起了中国特色法学教育体系,每年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输送10万余名法治专门人才。无论是从法学院校数量来看,还是从法科学生人数来看,中国法学教育均在世界上独占鳌头。正如有的专家所说的那样,适应法治人才培养需要、符合中国国情的法学教育“中国模式”已经形成。
三、实战应用
例题1:执法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很多执法工作的出发点都是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结合给定材料,请你概述加强市场监管执法方面的主要做法。要求:全面准确,措施合理,逻辑清晰,900字左右。
【参考作答】
一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构建现代化监管执法体系。整合执法资源,实现了执法指导目录、行政执法程序等“六个统一”。执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与联合惩戒,开展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智慧监管、掌上执法等等一些数字化改革。综合运用梯次监管工具,探索“首违不罚”“轻违免罚”等寓服务于监管之中的执法方式,保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坚决的依法维护涉疫情的市场秩序,累计查获问题口罩1.83亿只,查办哄抬价格案件1.59万起,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有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治理,累计退还多收企业的费用320多亿元。助力稳定宏观经济大盘,守住安全监管底线,大力规范营销行为和广告导向,营造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是坚持执法为民,打好综合执法的组合拳。落实“四个最严”的要求,开展校园食品、农村食品整治和餐饮质量提升行动,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聚焦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持续地开展民生领域的“铁拳行动”,严厉打击“神医神药”虚假广告,翻新“黑气瓶”等16类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无底线营销、劣质儿童玩具、配镜计量违法等等,呵护未成年人的安宁。专项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和养老诈骗,守护老年人的钱袋子。
例题2:为夯实全面依法治国基础,提升市县法治建设水平,中央依法治国办拟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结合给定材料,请你补充意见“四、加强组织保障”部分内容。要求:全面准确,格式规范,逻辑清晰,1200字左右。
【参考作答】
四、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度,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各级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健全完善人员保障、经费支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的政策措施。加快制定不同层级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为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保障条件。市县要制定并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乡镇(街道)参照制定职责清单。实现市县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全覆盖。建立健全基层党政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大法治建设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制定细化考核评分标准,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晋升、调整职务职级的重要依据。开展市县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加强对评估结果的运用。
(二)强化市县法治建设力量保障。加强设区的市、自治州立法工作队伍建设,适当增加具有法治实践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配齐配强必要的工作力量。结合本地区执法任务量、辖区范围、执法对象等实际情况,统筹调配执法人员和资源力量,推动人员编制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加强市县行政复议能力建设,确保行政复议机关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等方式,加强市县法治工作力量。完善执法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免予追责机制,做好容错纠错工作。落实执法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完善人身安全保护机制。推进基层执法司法人员挂职工作,开展市县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交流。加强市、县、乡法治工作人员培训轮训,开展适应基层特点的统一职前培训、执法司法人员同堂培训工作,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
(三)加大信息技术在市县法治建设中的应用。推动行政执法平台和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向县乡延伸,服务功能向村(社区)拓展,实现执法事项网上运行、监管信息网上可查,促进乡镇(街道)与县级部门执法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推进市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工作运行网络化,逐步实现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庭审、判决、执行等全程网上运行。加强“微法院”、“微检务”、“微警务”、“微法律顾问”集群建设,加大远程视频、电子卷宗、智能辅助等科技创新手段的应用力度。整合执法司法数据资源,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精准把握群众需求、矛盾纠纷分析、社会风险评估、信息动态研判等方面的优势,提升市县法治建设质效。
(四)强化法治工作统筹联动。统筹市县执法司法部门力量,建立健全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证据认定保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助等机制,统筹解决涉案物品归口处置和检验鉴定等问题,推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向市县延伸。将普法宣传与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紧密融合,市县法治工作部门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健全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建立法治建设综合平台,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互通。
四、高分框架
★讲话稿框架
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
一、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谱写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市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