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
辽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多次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特别是今年8月16至17日在辽宁考察时,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工作。成立由省委书记、省长共同担任组长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加快构建全省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统筹有序推动“双碳”工作,印发《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了辽宁实现碳达峰目标的“时间表”“施工图”。
二、深度解读
★碳达峰碳中和基本概念
碳达峰:某个国家或地区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经历平台期后持续下降的过程,是二氧化碳排放量由增转降的历史拐点。实现碳达峰意味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与二氧化碳排放实现“脱钩”,即经济增长不再以碳排放增长为代价。
碳中和:某个国家或地区在规定时期内人为排放的二氧化碳,与通过植树造林、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移除的二氧化碳相互抵消。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全球升温1.5°C特别报告》,碳中和即为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
★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与此同时,我国已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调结构转方式任务艰巨繁重,传统产业占比依然较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尚未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产业链供应链还处于向中高端迈进的重要关口。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强我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持续壮大绿色低碳产业,将加快形成绿色经济新动能和可持续增长极,显著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效益,为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提供强大动力。
二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健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也要看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仍然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生态环境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稳固。“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的关键时期。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大力实施节能减排,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将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不断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
三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维护能源安全的重要保障。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须臾不可缺少的资源。2020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中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不足16%。随着工业化、新型城镇化进一步推进,能源消耗量还将刚性增长。目前我国不少领域能源利用效率与国际先进水平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一些能源品类的外采率不断攀升,2020年石油、天然气外采比重分别达到73%和43%,安全保障面临较大压力。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坚持先立后破,以保障安全为前提构建现代能源体系,以绿色、可持续的方式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所必需的能源需求,提高能源自给率,增强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安全性、可持续性。
四是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大国担当。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巴黎协定》的达成和生效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中国历来重信守诺,狠抓国内碳减排工作,2020年单位GDP碳排放较2005年累计下降48.4%,超额完成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目标。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提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自主贡献目标,将完成碳排放强度全球最大降幅,用历史上最短的时间从碳排放峰值实现碳中和,体现了最大的雄心力度,需要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中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必将为全球实现《巴黎协定》目标注入强大动力,为进一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巨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指示
要注重处理好4对关系:一是发展和减排的关系。减排不是减生产力,也不是不排放,而是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在经济发展中促进绿色转型、在绿色转型中实现更大发展。要坚持统筹谋划,在降碳的同时确保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确保群众正常生活。二是整体和局部的关系。既要增强全国一盘棋意识,加强政策措施的衔接协调,确保形成合力;又要充分考虑区域资源分布和产业分工的客观现实,研究确定各地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双碳”行动方案,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三是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既要立足当下,一步一个脚印解决具体问题,积小胜为大胜;又要放眼长远,克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思想,把握好降碳的节奏和力度,实事求是、循序渐进、持续发力。四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要坚持两手发力,推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更好结合,建立健全“双碳”工作激励约束机制。
★“双碳”主要目标
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8%;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24.1%,森林蓄积量达到180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森林覆盖率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190亿立方米,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
到2060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开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境界。
★我国做好“双碳”工作的方向
一是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加快制定出台相关规划、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组织实施好“碳达峰十大行动”,科学把握碳达峰节奏,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任务、完成时间,稳妥有序推进。
二是深人推进能源革命。从我国富煤贫油少气的现实出发,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推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夯实国内能源生产基础,提升能源自主供给能力。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确保能源安全。
三是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紧紧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机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清洁低碳转型。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全民节约意识和生态环保意识,探索建立碳标识制度,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四是完善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健全“双碳”标准,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健全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完善碳定价机制。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五是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全球治理。以更加积极姿态参与全球气候谈判议程和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统筹合作和斗争,坚持我国发展中国家定位,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公平原则和各自能力原则,坚决维护我国发展权益,坚决抵制不合理的“碳干涉”诉求。
六是加强党对“双碳”工作的领导。加强统筹协调,严格监督考核,推动形成工作合力。要实行党政同责,压实各方责任,将“双碳”工作相关指标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双碳”基础知识、实现路径和工作要求的学习,做到真学、真懂、真会、真用。要把“双碳”工作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重要内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辽宁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
一是成立省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编制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编制完成《辽宁省碳达峰实施方案》。
二是对约200家重点排放单位开展年度碳排放核查,组织66家发电企业有序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逐年发布全省强制清洁生产审核计划,推动重点排放单位节能降碳。阜新市、大连金普新区成功入选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
三是出台《完善绿色金融体系助推辽宁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资本向绿色领域聚集,助力我省绿色低碳发展。2021年,发行全国铁矿行业首单绿色债券、首批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和东北地方国企首单碳中和债。
★辽宁省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进高质量发展,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将良好生态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和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优势,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生态保护、环境建设、生产制造、城市发展、人民生活等各个方面,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切实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辽宁,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在新时代东北振兴上展现更大担当和作为,为全国实现碳达峰贡献辽宁力量。
★辽宁省碳达峰目标
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水平等方面主要目标。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3.7%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5%,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率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排放增量逐步得到控制,为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率达到国家要求,并实现碳达峰目标。
★辽宁省碳达峰重点任务
一是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又好又快发展新能源,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调控油气消费,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3700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100万千瓦以上,非化石能源装机占比超过50%;到2030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800万千瓦左右,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比超过50%。
二是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提升绿色低碳产业装备供给能力,加快原材料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抢占绿色低碳产业发展新高地。石化行业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引导炼油企业自主参与产能置换和整合重组,推动“减油增化”,培育完善烯烃、芳烃、精细化工产业链,加快建设盘锦辽东湾石化及精细化工产业基地,将大连长兴岛(西中岛)石化产业基地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石化产业基地。钢铁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鼓励钢铁企业研发高效清洁智能化的全废钢电炉冶炼、非高炉炼铁等新工艺,强化炼铁环节节能降碳,高质量建设新一代沿海钢铁基地,深入推进钢铁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有色金属产业严控低效产能盲目扩张,引导产业链向航空航天、海洋工程等领域先进材料延伸,促进有色行业向规模化、高端化发展。建材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建立水泥错峰生产常态化机制,重点发展非碳酸盐钙质原料替代技术,推广平板玻璃富氧燃烧等低碳技术,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
三是推动城乡建设碳达峰。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建筑能效水平,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农村建设和低碳用能转型。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四是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到2025年,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占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比例达到15%,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新增城市公交、出租车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辆比例基本达到100%。
五是推进节能降碳提升能效。全面提升节能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行用能预算管理,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严控盲目新增高“两高一低”项目,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推动电力、冶金、石化、建材等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综合运用市场、行政、技术、价格等手段,依法依规推动低效落后产能有序退出。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六是推动循环经济助力降碳。推进园区循环化发展,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建立健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等工作目标。
七是强化绿色低碳创新支撑。打造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高地,鼓励清洁能源、工业流程再造、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完善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强化人才引进和培养,引进培育一批带动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发展的顶尖人才和领军团队。
八是巩固提升碳汇能力。巩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支撑,推进农业农村减排固碳。
九是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深入开展绿色低碳宣教培训,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支持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十是统筹有序推进碳达峰。推进重点区域绿色低碳发展,稳步推动联动有序达峰,积极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
★政策保障
一是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健全省、市、县三级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开展石化、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碳足迹研究。按照国家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要求,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碳排放数据管理。
二是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做好节能、可再生能源、工业绿色低碳、碳捕集及利用、碳排放核算等政策标准,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等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
三是加大支持力度。完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节能降碳奖补措施。对全省碳达峰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项目优先保障用地、用海、用水、用能等需求,加强要素保障。加强金融机构绿色信贷投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筹集资金。
四是健全市场机制。加强电力、钢铁、石化、建材等重点行业企业碳核查,有序推动重点行业纳入碳交易市场,强化企业碳排放报告、清缴履约及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保障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