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国家“新十条”疫情防控优化措施发布后,山东结合自身实际,对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进行优化完善。当前,做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日益凸显,同时春节返乡过年带来的人群流动给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带来挑战。流动接种队上门打疫苗、移动巡诊车下乡服务、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山东采取多种措施筑牢农村疫情防控屏障。
二、深度解读
★当前疫情防控的总体形势
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冠疫情防控进入了新阶段,防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从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来看,奥密克戎变异株已经成为全球流行优势毒株,虽然感染人数多,但是重症率和死亡率低。国际和国内检测数据显示,奥密克戎变异株的致病力和相比原始株和其他关切变异株减弱,症状以发热和上呼吸道症状为主。
从人群免疫水平来看,我国新冠疫苗接种得到普及。全国目前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34亿剂次,疫苗接种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92%和90%以上。人民群众健康意识、健康素养进一步提升,个人防护能力逐渐提高。
从防控工作基础看,通过完善分级诊疗救治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增设发热门诊,增加定点医院重症病床、ICU以及相关救治设备与物资储备,医疗救治能力得到提升,逐步统筹实现新冠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国内外特异性抗病毒药物研发取得进展,我国筛选出“三药三方”等临床有效方药。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积累了较丰富的疫情防控和处置经验,防治能力显著提升。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的准备,着力保证群众用药需求,着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努力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国家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值<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值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措施
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
实施“乙类乙管”,是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防控策略调整,是实事求是、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的主动作为,是为了不断提升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要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准备,着力做好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特别是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实施“乙类乙管”,仍然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要继续坚持近三年来养成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始终做好个人防护。
调整为“乙类乙管”,防控措施有如下变化:第一,主要是通过医疗机构就诊、居民自我健康监测、重点人群检测等方式来发现感染者;第二,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采取居家健康管理;第三,社会面的防控措施更多地集中在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取消或者减少对其他场所机构和人员活动的限制,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第四,对入境人员不再实施闭环转运、集中隔离等措施。
★全国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2022年12月24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在京召开全国农村地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切实扛起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抓紧行动起来,把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这件大事要事急事抓好抓到位,坚决打赢这场硬仗。
会议指出,我国农村地区地域广、人口多、底子薄,是疫情防控的重点地区和薄弱领域。当前,农村地区疫情将进入“迎峰转段”的新阶段,又面临岁末年初人群大流动等新的挑战,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务必充分认识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发挥好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调动各方面资源力量,积极有为地做好农村疫情防控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省统筹、市调度、县乡村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积极推动落实“五级书记”抓农村疫情防控的责任,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运用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等方式,点对点联系到户、到人,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在药品、设备、人力、资金等方面,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支持保障力度,抓好保障医疗物资供应,提升医疗卫生服务和重症救治水平。做好农村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密切配合相关部门抓好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疫苗接种、健康服务等工作。统筹兼顾抓好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想方设法保障冬春农业生产正常秩序,抓实冬季蔬菜和畜产品稳产保供,制定细化应急保供工作预案和举措,提早谋划春耕春播,及早做好肥药等农资需求调度,建立“点对点”保供和应急配送机制。
会议强调,按照中央要求,由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成立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重点发挥责任落实、政策协同、基层动员等职责作用。各级党委农办、农业农村部门、乡村振兴局要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宣传引导、改进工作作风,共同推动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各项举措落实落地。
★山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会议精神
2022年12月17日,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视频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部署要求,调度防疫医疗药品和器械保供、医疗救治、亚定点医院升级改造、农村疫情防控等工作情况,落实落细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举措,努力把握节奏、控制进程、拉平曲线、推后峰值。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出席会议并讲话。
周乃翔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周密细致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着力保健康、防重症,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要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体系,加强药品试剂情况监测,大力提升生产能力,有效畅通流通供应渠道,抓好科学用药指导和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哄抬价格行为。要全力做好医疗救治工作,落实分级分类诊疗措施,提升发热门诊接诊服务能力,强化重症医疗资源储备,保障正常医疗服务供给。要抓实抓好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加强重点人群分类分级健康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居民尤其是老年人疫苗接种。要压实工作责任,严明纪律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关心关爱一线防控人员,真抓实干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