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批准,临泉县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和名额
选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涉及县纪委(廉政建设电化教育中心)、县农业委(阳光村务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服务中心)、县政办(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县人社局(社会保险费征缴信息中心)、县招标局(招标采购交易中心),选调对象为全县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人员(教育、卫生系统除外)。
三、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在乡镇工作且入编满2年以上。
3.“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5.具体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6日至30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南楼521室)。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报名表(见附件3,可通过临泉县政府和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每人限报1个岗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选调办法
采取笔试、考察和体检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满分120分。设定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对象按选调岗位1:3进行考察,择优进入下一环节,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选调岗位要求,重点考察应试者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敬业精神、实际工作能力及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对体检不合格者,按考察结果择优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合格者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组织领导
本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牵头,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6512425,县委组织部:6537902,县人社局5390501。
咨询电话:5390513。
中共临泉县县委组织部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