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丽水市财贸工会(丽水市总工会下属参公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主要从事综合文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全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0月13日后出生)。
5.在县(市、区)机关或乡镇机关(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需满2年以上。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
7.身体健康。
二、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丽水市莲都区中东路144号市总工会503办公室。
报名时间:10月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丽水市总工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丽水市政府门户网、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市总工会网站下载),经当地组织或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由市总工会研究决定是否取消选调计划。
2.笔试。资格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通知考试人员参加应试。笔试重点测试综合知识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性等。
4.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1名体检和考察人选。
5.讨论决定与公示。市总工会党组根据考察等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人选在有关媒体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本次选调工作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进行,市纪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578—2057108
丽水市总工会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