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改革和我院审判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上级相关规定,经院党组研究,报有关部门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各基层法院公开遴选7名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及职数:
本次计划在全市各基层法院遴选法官助理7名。
二、遴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三、遴选条件:
(一)报考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称职)。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司法资格A证。
5.所在单位同意报名,并符合法院工作人员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办理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 7 月8日12:00至2019年7月12日12:00止。
2.报名地点: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联系电话 0737-4380248)。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在益阳法院网下载填写《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法官助理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考核称职的证明。同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接受补报。
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到所在法院政治部,由各法院政治部汇总后交到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及提供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凡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考试
1.本次遴选采用笔试加面试,笔试、面试各占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主要测试案例分析,不指定考试用书。最低开考比例为1:2。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的比例确定。如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
3.笔试时间:2019年7月13日9:00—11:30。
4.考试地点: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7楼会议室。
(三)组织考察
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
(四)体检
1.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标准执行。由中院政治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体检。
(五)其他
遴选全过程邀请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人员参与和监督,面试、考察将邀请部分组织部科室负责人参加。
(六)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益阳法院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本次遴选工作由市法院具体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进行指导。
2.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报名联系及咨询电话:0737-4380248(市法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
0737-4380051(驻院纪检监察组)
0737-4382077(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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