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省委改革办拟面向全省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综合文字岗位公务员3名。
二、选调条件
(一) 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1982年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从事综合文稿起草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担任过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办公室(政研室、改革办)综合文字处(科)室负责人或分管综合文字工作负责人,是市、县(市、区)主要领导讲话等重要文稿的主要执笔者;现任市直机关综合部门文稿起草工作骨干;省直部门综合文字处室骨干;其他特别优秀的人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提任领导干部或者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的;
5.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省委改革办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扫描件(含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另提供个人为主起草的重要文稿材料5篇。报名材料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标题为“所在单位+姓名”)到1685412264@qq.com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
(二)资格审查。由省委改革办秘书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发出同意报考的通知。
(三)笔试面试。笔试和面试由省委改革办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划定入围人员名单,经省委改革办室务会议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不合格的,经省委改革办室务会议研究,在入围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五)公示和调动。体检结束,经省委改革办室务会议研究,最终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省委改革办和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调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委改革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1-87056745;监督电话:0571-87059366
更多详情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