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省部属单位在温机构中已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在温州地区以外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中,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户籍(或原户籍)在龙湾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为不定等次除外);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部分职位对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执行。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本市加快发展地区人员尚不满足调离积分制管理办法的;
5、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6、新提任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要求
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选调专业的审查按《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规定执行。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程序
1、发布公告和报名咨询
发布选调公告,各选调单位开通咨询电话、接受报名咨询。
2、报名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于2019年8月26日(周一,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在温州市龙湾区行政管理中心15楼1号会议室(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06号)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温州市龙湾区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县(市、区)委组织部门审核盖章。现场报名时,须提供《报名表》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历年年度考核表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报名成功。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由选调单位报区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二)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9月5日9时—9月7日9时。已审核符合公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温州党建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
时间:9月7日上午:9:00—12: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
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面试
选调单位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入围人选。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凡在面试前3天,具有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选调单位书面确认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其空缺面试资格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其他出现的面试空缺情况不再递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遇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一并进入体检和考察),由选调单位组织体检,并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应由选调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其空缺资格根据该职位报考人员中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同按上述要求)依次递补。
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公开选调公示信息和工作通知在龙湾党建网(http://dj.longwan.gov.cn)上进行发布。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其他事项
1、在公示、录用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会同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最晚应于考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温州市龙湾区委组织部
2019年8月19日
加入QQ群聊,了解(省直、市直)遴选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