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温岭市公开选调温岭市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行政编制公务员1名。
二、选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热爱医疗保障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所学专业要求:临床医学类、药学类。
4.选调人员基层服务年限及机关工作年限按照组织人事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5.在温岭范围内工作的人员。
6.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选调程序
1.报名;2.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确定考察对象;6.组织考察;7.确定选调对象。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5月1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温岭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温岭市行政中心6楼西636室,联系电话:0576-8061069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填写好的《温岭市医疗保障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表可在温岭市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处(http://www.wl.gov.cn/col/col1632315/index.html)下载。
五、录用办法
1.报名确认截止后,若报考确认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低于3:1,则取消本次选调。
2.按照笔试得分高低排序,以一定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3.以笔试成绩占总分40%、面试成绩占总分60%计算,按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温岭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