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全县公务员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全额事业单位(不含乡镇机关、学校、医院)科级以下(不包含科级)干部中进行,共选调20名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条件与资格
(一)公开选调报考人员应具备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知且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工作认真细致、勤奋吃苦,原则性强;
4、文字功底扎实,善于总结提炼,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和综合分析能力,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6年7月11日前参加工作, 不含人事代理);2012年之后参加工作的,必须是通过公开招考方式进入干部队伍;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此次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的;
5、与报考单位有应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及步骤
此次公开选调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
报名地址:新绛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联系电话:0359-7530989
根据选调工作安排,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络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新绛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组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