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一)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
综合岗位1名,具有涉企部门文秘工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岗位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敬业精神。
工业统计岗位1名,从事过工业企业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文秘岗位1名,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熟悉公文格式,有吃苦耐劳和学习精神。
党务工作岗位1名,党性观念强,熟悉党建业务,工作严谨,认真负责。
(二)人力资源局工作人员1名
人事管理岗位1名,具有组织人事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人事管理相关法规政策。
(三)经济发展局工作人员3名
项目管理岗位1名,城建、交通或项目管理专业,熟悉项目建设管理。
土地管理岗位1名,熟悉征地手续办理程序和国家土地政策,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项目协作岗位1名,具有涉企或乡镇工作经历,熟悉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四)行政审批局工作人员4名
环保、立项、规划审批岗位各1名,综合审批协调员1名,具有环保、立项、规划审批工作经验,熟悉国家产业、环保政策和审批流程,具备一定的计算机知识,能独立完成项目审批。
(五)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4名
环保、安监、特种设备、土地执法岗位各1名,要求熟悉国家产业、环保、安全、土地等方面政策,具有行政执法工作经验。
(六)投资合作局工作人员1名
能熟练应用电脑,具有网站管理经验和一定的写作能力。
(七)投资建设公司总经理1名
具有城建、财政工作经历、项目管理或有乡(镇)从事相关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
二、报名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含卫生、文教系统)。
(二)资格条件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竞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有干事创业的活力与激情,有敢于担当、勇于开拓的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5)具备拟竞聘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学历、年龄及岗位条件
(1)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3)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并且连续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或以上。
3、下列人员不具备竞聘资格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竞聘的其他情形;
此外,参照有关政策规定,不得竞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应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自2018年11月29日起,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及市报社、电视台发布公告(发布5天)。
(二)应聘报名
由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每人只可报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查
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按照条件和资格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核。应聘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面试
面试内容为演讲、答辩及综合素质测评。
(五)公示
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河津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按开发区聘用岗位的管理办法执行。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3天)
2018年12月6日——2018年12月8日。
(二)报名地点
河津市华兴路集中办公区3424房间。
联系人:史国强
联系电话:0359-5253888 13203489333
(三)报名方式
1、报名为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报名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和自述材料(包括个人工作经历、应聘岗位理由、对开发区和所报岗位的工作思路、建议等);
2、报名须填报《报名资格表》,可登陆河津市政府网站下载或自行打印表格填写;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入选人员另行通知。
五、工作待遇
开发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实行绩效工资制,招聘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参照河津市事业单位标准执行)和绩效工资(参照开发区绩效工资标准执行)。
招聘人员按照规定参加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依法享受各项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选聘工作领导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实施,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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