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本省司法系统内选调6名公务员。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本省司法系统。
二、选调职位
司法辅助人员5名,行政综合管理人员1名。
三、选调条件
1. 司法辅助人员: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品行良好,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政审合格。
2.行政综合管理人员:
(1)具有公务员身份;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文秘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
(5)身体健康;
(6)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品行良好,无涉嫌违法违纪问题,政审合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不符合有关回避规定的;有其他不宜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 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报名方法:采取传真和邮寄方式报名相结合的办法。邮寄报名者可将报名资料邮寄到韶关市武江区沙洲一路6号武江区人民法院政工科收, 或传真报送(传真电话为8550225)。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91027166@qq.com。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含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并说明工作经历,有否从事法律工作情况,有否办案经历及经验,有何特长等。
(2)《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工作证,还可以提供法官、检察官职务任命文件、从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4)报名应经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4张。
4.年龄计算截止2016年11月1日。
(二)资格审查
我院政工科对报名者的资格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经初步资格审查和筛选符合条件者,由我院通知确定为考察对象。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再另行告知(报名资料不再退回给本人)。
(三)确定考察对象
由本单位和组织、人社部门组成考察组对确定为考察对象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选调人选。
(四)体检
对拟选调人选将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将在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门户网站公示七天。
(六)办理转任手续
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联系人: 胡汤新 电话:0751-8550219
韶关市武江区人民法院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