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近日,四川省卫健委发布《四川省生育登记服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到,生育登记将取消结婚限制、取消数量限制,引发网友关注。
早在2022年,广东、湖南、安徽在实施或修订生育登记制度时,也提到取消结婚限制和生育数量限制的政策。
对此,当地回应称,《办法》是为了保证“未婚先孕”人群的权益,让其进行生育登记后就享有一些妇幼保健的服务。
仍有不少网友表示了疑问,取消结婚限制,是否意味着鼓励非婚生育? 又是否会造成未婚先孕等现象的增加?
生育登记是准生证制度的延续,自从国家实行二孩政策之后,各地取消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办理,改为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其中办理生育登记需要结婚证,且非婚生育需要征收社会抚养费,由于生育登记是进行免费产检、入院分娩、生育保险报销的前提,非婚生育女性从怀孕到分娩,面临重重风险。
2021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就曾下发过《关于完善生育登记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完善生育登记制度,加强基层服务管理,保障优化生育政策工作,推动提升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并提出完善登记流程、简化登记要求、全面推行网上办理等。
同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决定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并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加强人口监测和形势研判。其中再次要求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
在此背景下,各省开始修改计生条例,并对生育登记制度不断进行修改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