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决定面向县内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
根据县委编委会意见,宣恩县纪委监委机关工作人员2名;宣恩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1名;宣恩县纪委监委派出第三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1名;宣恩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宣恩县内县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服务期需满5年。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3.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以后出生);
6.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其他涉及到时间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年龄、学历等,以干部人事档案审核认定的为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进入公务员队伍或现单位时有服务期限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具有公务员任职回避相关情形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公务员所在的同一机关。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在宣恩新闻网上发布考试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1日(星期五)至2023年7月28日(星期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周末除外)。
2.报名方式
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机关(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名。报考者本人持《报名表》一式两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到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办公大楼502室)进行现场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县纪委监委联合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3天向所在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由选调单位商县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3年内不能参加各级公开遴选和县内选调。
公开选调期间,宣恩县纪委监委公布咨询电话(0718-5833981),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公告至报名结束)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有关咨询。
(三)组织考试
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县纪委监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开选调的下步程序。选调职位计划选调1人的,该职位报名总人数在3人及以下,则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否则先进行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选调职位计划选调2人的,该职位报名总人数在6人及以下,则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否则先进行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总分100分,笔试成绩设合格线。根据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不合格者,不列入面试人选。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
面试前,县纪委监委将对面试人选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考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对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了解。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在宣恩新闻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组织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对考察人员作出客观准确的评价。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等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五)组织体检
体检由县纪委监委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适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和考察工作可同步进行。若因考察、体检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由县纪委监委与县委组织部共同商定是否进行递补。
(六)公示
县纪委监委依据选调考试成绩、考察结果,召开县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备案,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宣恩新闻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上级纪委办理进人审核备案手续,待州纪委批复后,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级。
附件:
1.2023年宣恩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xlsx
2.2023年宣恩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docx
中共宣恩县纪委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