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导学
云南营商环境三大新品牌:打响“云南效率”、“云南服务”、“云南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
打响“云南效率”营商环境新品牌:牢固树立马上就办、最快办成的效率意识,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求行政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打响“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云南效率”。
打响“云南服务”营商环境新品牌:牢固树立“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实行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全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真正做到政府服务无处不在,打响热情好客、服务到家的“云南服务”。
打响“云南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牢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意识,坚持政府说话要算话、承诺要兑现,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格局,引导企业和个人以诚信立身兴业,打响诚实守信、说到做到的“云南诚信”。
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行动:到2025年,在重点产业中的高新技术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服务)收入等三方面均实现“倍增”。
“一网通办”:在覆盖省、州市、县、乡、村五级互联网门户入口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上,汇集统一身份认证和事项库管理、网上办事服务、部分部门系统数据交换等功能,形成政务服务“一张网”实现企业群众办事线上只登陆一次即可全程网上办理。
“五大营商环境”:指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五大环境”。
“三进市场主体”活动:指开展以政策宣传、政策兑现、具体服务进市场主体为主要内容的活动。
一、背景链接
2023年王宁调研中央驻滇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调研座谈会上,云南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云南电网公司、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作交流,与会省领导、省级相关部门和民企负责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进行了探讨。王宁强调,要当好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排头兵。
二、深度解读
(一)优化营商环境意义
营商环境优化有助于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使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进一步明确职能边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更大作用。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政府有所为有所不为,不是放而不管或管而不放。一方面,下放权限、激活市场;另一方面,从注重事前审批为主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和廉政建设,清理整顿不良中介,逐步放开证照办理、资格审查、职业资格认定等,使市场主体越来越有活力,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逐步建立。地方政府在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更加注重良性竞争,提升公共服务和监管质量,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更加注重打造公开透明、预期稳定、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营商环境优化有助于理顺政府间关系。跨层级的纵向简政放权使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到基层部门,企业开办、项目开工等环节的行政审批不断降门槛、减环节、减材料,企业经营成本显著降低,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与此同时,跨地区、跨部门横向联动加强,政策形成合力,为企业带来更多利好。
营商环境优化有助于理顺市场主体间关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营商环境优化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保护,有助于不断提升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监管效能。更加注重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造适宜创新创业的土壤,带动市场主体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蓬勃发展。
★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政策部署
(一)《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七章七十二条。
(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提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是便利企业和群众生产经营与办事创业、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撑,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积极探索创新审批服务便民化措施,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初步建成并发挥成效,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同时,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线上线下服务不协同、数据共享不充分、区域和城乡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三)2022年8月29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持续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四)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工业和信息化领域1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相应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改革举措。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的通告》(工信部政法函 〔2021〕159号)。
(五)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按照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税务总局将金税三期工程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进行了整合,在金税三期工程系统中开发了出口退税管理模块。本次系统整合工作,坚持为民便民,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导向,大幅简并优化了出口退(免)税申报、报送资料、办税程序、证明开具和分类管理等措施,增加了便捷服务功能。
(六)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领域职能转变,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七)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高国企核心竞争力。坚持分类改革方向,处理好国企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关系,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完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环境,用真招实策稳定市场预期和提振市场信心。
(八)2023年3月31日,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在厦门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赵辰昕出席会议并讲话。赵辰昕强调,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新部署新要求,对照企业群众的新期盼新需求,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鼓励各地方争当优化营商环境的排头兵、先行者,形成更多营商环境单项冠军和标杆城市。支持各地方因地制宜、因城施策,充分考虑城市发展水平和基础条件,主动探索差异化的营商环境优化路径。持续做好营商环境领域法规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形成更加科学规范、系统完备的优化营商环境规则体系。大力推广“民生直达”“一件事一次办”等服务方式,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云南省营商环境存在问题
1.支企惠企政策针对性不够强,“最后一公里”问题有待化解。纾困惠企政策解读宣传不到位,普惠面不大。政策对需要扶持的潜力型企业和就业型企业的扶持力度还不足。政策落实有差距。民营企业隐性债务大,尤其是基层政府及国有企业对民营企业的拖欠难以及时清偿。
2.政务服务水平总体不够高。“简政放权”下放的多,基层业务能力不足,“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有待改善。政企沟通、投诉渠道不通畅,涉企问题处理不及时。投资审批及项目监管仍是环节多、程序多、材料多、耗时长,多头执法、差别化执法、选择性执法、粗暴性执法等情况时有发生。
3.中小企业融资难仍然突出,惠企覆盖面尚待拓展。由于有效的风险共担机制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尽职免责等化解融资难的机制尚未完善,银行业仍有“外松内紧”情况,尤其是从事科技、商贸、农业、加工型等轻资产的企业由于缺乏抵押物和有效担保,更难以从银行获得融资。
4.发展环境存在弱项,硬软件建设短板需要补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需要进一步规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法治环境有待推进,支撑国际化营商环境的跨境物流、冷链物流、现代物流的基础不强,口岸管理部门融合度不够,受疫情影响跨境通道总体通而不畅。支持民营企业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改造投入不足,部门涉企信息安全共享和业务协同有差距。
★云南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标先进省份和城市的营商环境水平,紧扣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聚焦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一体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力争3年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国一流水平。
★工作要求
打响“云南效率”营商环境新品牌。牢固树立马上就办、最快办成的效率意识,坚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求行政审批手续最简、办事效率最高,打响“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云南效率”。
打响“云南服务”营商环境新品牌。牢固树立“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的服务意识,坚持营商环境好不好由企业和群众说了算,实行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全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真正做到政府服务无处不在,打响热情好客、服务到家的“云南服务”。
打响“云南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牢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信意识,坚持政府说话要算话、承诺要兑现,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格局,引导企业和个人以诚信立身兴业,打响诚实守信、说到做到的“云南诚信”。
★行动目标
2023年行动目标——全面提质。围绕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打造一批营商环境水平领先的标杆州(市)。昆明市要有6个以上参评指标排名进入全国前20,曲靖市要有6个以上参评指标排名进入全国前25,滇中新区要有3个以上参评指标列为国家级新区标杆指标;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大理州各项指标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保持全省前列;其余州(市)要有6个以上参评指标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全省前10。
2024年行动目标——争创一流。健全完善营商环境体制机制,全面巩固提升营商环境各项指标,持续提升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营商环境整体进入全国一流水平行列。昆明市、曲靖市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成绩要保持在“优秀”以上、力争“优异”,滇中新区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成绩要保持在“良好”以上、力争“优秀”;玉溪市、楚雄州、红河州、大理州各项指标在省级营商环境评价中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参加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成绩要在“良好”以上、力争“优秀”;其余州(市)参加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成绩要达到“良好”以上、力争“优秀”。
★省“十四五”规划部署
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创新监督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和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制度,畅通参与政策制定的渠道,提高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大力推进“照后减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推进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深化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改革。
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深化政务公开。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持续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
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要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营造支持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制度环境,营造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平公正公开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的市场环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享有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公共资源交易、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的各项权益。健全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红黑榜”、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部署
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推广全国创新试点先进改革举措,推动市场、创新、政务、法治、人文“五大环境”全面提质,打造标杆州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扩大“一件事一次办”“省内通办”“跨省通办”范围,推动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一体化办理。优化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实现政策推送精准匹配、企业诉求一站直达、普惠政策免申即享。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