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市委机构改革部署要求,巩固“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成果,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创新公务员交流方式,畅通公务员交流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省市有关精神,决定在市直机关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市各级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2、符合在本机关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选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31日。
三、实施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和选调职位于2019年5月13日在太原红e网(www.tyhe.gov.cn)、太原人事考试网(rsks.rsj.taiyuan.gov.cn)、太原新闻网(www.tynews.com.cn)等有关媒体统一发布。
(二)现场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1日-22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太原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新建路80号创享天地13层活动室)
报名需携带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制件(正反面复印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太原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两份及其他与资格条件相关的证书或材料。
(三)资格审查
选调机关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报名,不符合条件未通过审核的应说明理由,以便报名人员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它职位。
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本次选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报名人员不得选择与选调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四)组织考核
报名人数与拟选调计划比例达到3:1以上的需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内容主要为拟选调职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核人选根据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选调计划的3倍确定。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不达3:1(含3:1)的直接进入考核。
按照好干部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主要考核政治思想、人岗相适、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三龄两历一身份”以及职位回避、违纪违规等情况进行核实。
(五)拟定人选
根据考核结果,选调机关等额提出拟选调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六)公示审批
对拟选调人员分别在原工作单位、选调机关以及太原红e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先行暂缓,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办理手续。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核结束前提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选调资格。形成职位空缺的,选调机关可结合考核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
中共太原市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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