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做好领导批示督办工作是抓落实的重要手段,也是办公厅(室)“三服务”工作的重要一环。在具体工作中,督办部门须加强工作统筹,重点把住“交办关”“反馈关”“复核关”,有效提升领导批示督办工作水平。
一、把住“交办关”,确保运转规范高效
及时登记建账。所有批示件实行清单式管理,在批示办理系统登记建账,包括批件号、文件名称、文件载体、批示日期、批示内容等要素,确保登记信息完整、准确、全面。
高效收集运转。登记建账后,第一时间将批示抄清件连同相关材料转有关领导同志、承办单位和地方,领导同志亲启件等特殊批件按有关规定办理。批示运转、交办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保密相关规定,涉密文件材料不得通过非涉密渠道传输。
综合分析研判。对收到的领导批示件综合分析、研判分类,将其中属于批办性、指导性的批示纳入督办范围,明确责任单位,提出办理要求,并将批示传递至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动态跟踪,确保闭环落实。
二、把住“反馈关”,确保情况准确全面
坚持严格标准。对纳入督办范围的批示件,承办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按时反馈。督办部门针对反馈报告,着重从“时效度”三个层面进行把握,重点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反馈情况是否真实、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符合领导批示要求、对涉及问题是否有明确态度和改进措施、反馈格式是否规范等,全面客观审核反馈报告。结合各地各部门反馈情况,督办部门每半月汇总上报领导批示事项落实情况,对涉及重大、敏感、紧急事项的批示件“一事一报、单件反馈”。
坚持问题导向。督办部门需紧紧围绕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揭露问题,真正把问题找准、点透、查实,做到反映问题见人见事,提出建议有理有据,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类问题。对于反馈材料内容空泛,没有聚焦问题,落实举措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及时退回重报。
坚持结果导向。对各地各部门反馈的批示落实情况,督办部门重点核查批示事项是否得到有效解决,或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对承办单位不重视、没有认真研究落实的,承办事项进展缓慢、缺乏成效的,视情予以通报并扣分,扣分情况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三、把住“复核关”,确保落实有力见效
在工作统筹上下功夫。结合批示落实进展情况,督办部门坚持长计划短安排,统筹谋划、前瞻部署、压茬推进,采取定人定位定事的方式,细化任务分工和责任分工,对重要批示事项及时组织实地复核,确保总体工作有人统、重点问题有人盯、具体事项有人办,切实做到批示不落实、问题不解决绝不收兵。
在复核方式上下功夫。实地复核过程中,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要害部门、盲点地带,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深入基层、直插一线,多听听基层干部群众怎么说,努力用创新方式方法促督办效能提升,切实做到“真督敢较真,实查不应景”。
在巩固成效上下功夫。对需要长期跟踪的批示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再督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摸清存在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存在问题,以真抓的实劲、敢抓的狠劲、善抓的巧劲、常抓的韧劲一督到底、精准发力,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适时通报典型案例,推动批示事项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来源:《秘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