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工作需要,鼎湖区纪委监察局面向肇庆市范围公开遴选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鼎湖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4名。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且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中共党员或无党派人士;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4日后出生)。具有律师、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中级)资格证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
3.第一学历为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律师、会计师(中级)、审计师(中级)资格证的或具有2年以上执纪执法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学历;
4.近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公道正派,责任感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7.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8.报名人员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检查或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正在接受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8日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请登陆鼎湖政府门户网(http://www.zqdh.com.cn/)下载《肇庆市鼎湖区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以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交至鼎湖区纪委办公室。地址:鼎湖区府机关大院行政大楼4楼东侧。联系人:钟彩霞,联系电话:2622100,15986930796。
(二)资格审查
区纪委监察局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主要考查文字功底和综合写作能力;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考试后,以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总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区纪委监察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公示
经区纪委监察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并在鼎湖廉政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调入任职
经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肇庆市鼎湖区纪委监察局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