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政机关工作,经常召开工作协调会,旨在统一各方意见、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推动专项问题解决,具有时间要求紧、涉及部门多、任务难度大等特点。高质高效开好协调会,需抓好四个“关键项”。
一、“吃透”领导意图,明确开会主题和目的
接到召开协调会的任务后,首先联系主办单位或上报事项的部门把情况摸清楚,然后分头听取各方意见,并做好沟通工作。协调处理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后,向负责牵头协调的领导汇报各方信息,让领导心中有数。例如,上级领导将涉及乡村振兴的事项签批给非分管农业的领导开会协调,这时需要事先明确任务的内容、要求、目的,核准相关责任单位和协调事项,全面准确向接受任务的领导报告。
二、及时明确时间,确定参会人员
为确保顺利召开工作协调会,需提前把握两个基本要点。
第一,召开时间要及时。筹备大型接待活动、大型会议的工作协调会,如果不立即安排布置,易造成各项准备工作起步晚、准备时间仓促的问题。
第二,参会人员要精准。会前充分沟通,确定直接关联到协调工作的领导和部门,出席工作协调会的人员并不是越多越好。例如,领导布置召开一项保障大型会议协调会,涉及保障网络信号和供电的部门,请能协调解决问题的业务人员参加即可,无需主要领导参加。
三、合理安排议程,明确职责分工
协调会议程涉及互通信息、职责分工、相关部门陈述意见、统一思想等内容。
弄清楚协调工作涉及的关键部门及重要信息。这些信息既有客观信息,如需要协调的具体事项、责任单位等;也有主观信息,如相关部门的态度、研判情况等。
在充分讨论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各项任务的分工和时限。如果有明确的权责归属或惯例依据,则直接分配任务即可。若是临时安排的新任务,涉及多个部门,这就需要各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责讨论、划分。如各方未能达成共识,则需要牵头召开会议的领导来决定主责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如未安排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在会上表达意见,会后容易出现扯皮问题,增加落实难度。
四、会后持续跟踪,抓好议定事项落实
会后工作需注意两点:
第一,及时整理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工作待办清单,进行编号存档。同时检查是否有缺漏项,如果发现有未议定的事项,需要及时补充完善。
第二,持续跟踪,根据会议议定分工,逐一跟踪督办,确保议定事项落到实处。定期向领导汇报进展情况,直至该事项落实到位。如有必要,可根据会议精神及时印发会议记录、纪要等备查。
(来源:《秘书工作》,作者单位:广西桂林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