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我局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现任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
(二)选调职位:具体职位详见《深圳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综合素质高,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年龄3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为1992年8月1日之后);
(五)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有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八)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符合选调条件: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报名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9月15日。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
(3)本人独立或本人为主撰写的综合性文字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稿1-2篇及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及签名扫描件发送至市应急管理局指定邮箱yjjrsc@sz.gov.cn(咨询电话: 88101569、88101060)。
4.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5.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我局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考试时间、地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另行通知。
(二)笔试和面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笔试内容为应急管理业务相关内容,并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采取考生考前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形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答题。并根据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折算形成最终成绩,按综合分数从高到底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在报名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选调的证明材料。若无,我局可根据综合分数递补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考察阶段同步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市应急管理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公示5个工作日。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或无合适人选,也可适当调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五)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