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过程】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首次正式提出“壮大县域经济”,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历次党代会的报告和中央文件中首次采用“县域”这个概念和提法,以前都是用“县(市)一级”做表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2020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推进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等县域统筹,把城乡关系摆布好处理好,一体设计、一并推进。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第一次专门针对县城问题发文件。2022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要求。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完善县乡村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县城产业承载和配套服务功能”,“实施‘一县一业’强县富民工程”。
【基本内涵】县域经济是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以县级行政权为调控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优化资源配置,具有地域特色和功能完备的区域经济。县域经济是一种行政区划型区域经济,是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腹地的区域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