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意为和谐一致、配合得当,即通过正确处理内外各种关系,为组织正常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协调是办公室的一项重要职责。协调能力则是办公室工作人员必备的基本素质。
实践中,政府办公室的行政协调工作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协调与外部环境的关系,即根据外部环境的要求,适时调整自身的组织、行为等,增强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二是协调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由于各部门职能职责不同,理解处理问题角度不同,加之可能存在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之间的矛盾、不同局部利益之间的矛盾,如果没有经过有效的协调,很可能影响行政效率。例如,会议议题由办公室负责事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相互磨合,达成一致,就可以大大提高会议决策水平和行政效率。因此,要通过有效的协调,消除隔阂、分歧,增强相互之间的理解、信任、支持,从而增强凝聚力、执行力,实现高效运转。
一、立足“民”字
即把民众的需求放在第一位。现代行政协调不仅包含行政组织内部的协调,而且包含政府对公众与社会的协调,通过良好的协调机制使政府和公众、社会组织等达成共识,达到有效整合资源推动社会持续发展的目的。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政府需要更多依靠社会力量,让更多的治理主体参与到公共产品提供和社会管理中。一元化、命令式的政府管理方式已不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取而代之的是多主体、多元化的开放式管理机制。这要求政府更多地运用平等对话、协商调适等柔性方式来进行社会管理。
二、突出“实”字
“实”就是实事求是。无论协调解决什么样的矛盾和问题,都要从调查研究入手,深入实际,多方面了解情况,掌握事物全貌。对于调查得到的大量素材,要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加工整理,分析综合,透过现象抓住本质,这样才能提出科学合理的协调意见。如对事物不做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不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就很难认清问题的“症结”,找到解决矛盾的“钥匙”,甚至在协调中会误入主观主义的歧途,不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矛盾更加复杂化,增加解决矛盾的难度。
三、着力“公”字
“公”就是客观公允,秉公协调。在协调中,对人对事要“一碗水端平”,不偏不倚。要全面听取和反映被协调对象的意见和要求,做到“兼听则明”,防止“偏听则暗”。要以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为出发点,调整和平衡各个方面关系,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切忌从片面印象和个人好恶出发主观臆断,更不能在协调中偏袒或倾向哪一方。对协调中意见未被采纳的一方,要耐心讲明道理,使之心悦诚服。
四、用好“活”字
“活”就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情况,“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防止“一刀切”。在协调中应注重统筹考虑被协调对象的意见及利益,掌握好采纳和取舍的程度,在落实工作目标的基础上,顾全大局,尽可能缩小不同意见之间的距离,使各方都能够接受协调的结果。这也是最终协调意见能够顺利执行的重要条件之一。当然,政策是行政协调工作的准则,任何协调工作都要有政策和法律的依据,都要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尤其是权力协调、职责协调、利益协调,坚持依法协调的原则十分重要。离开了法律、法规,协调工作就失去了尺度,处理问题就容易出现偏差。
五、把握“统”字
协调的本意是为了统一思想,统一步调。政府办公室担负协调工作时,更应强调统一领导的原则。也就是说,政府办公室应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要求下,根据领导意见和授权范围,协助领导或受领导委托开展协调工作,协调的结果不能“走样”“变样”。
(来源:《秘书工作》,作者单位系浙江省金华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