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202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4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计划选调公务员23名,事业单位人员19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附件:《2023年度明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人员范围
本市乡镇街道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
本市乡镇街道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设在乡镇街道的市直机构所属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全市在编在岗教师限报市委党校、市体育管理中心职位。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
2. 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3. 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
4. 应符合基层服务年限的规定要求;
5.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有关规定,未征得单位同意的;
4. 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3年11月13日在明光先锋网、明光市政府网等相关网站统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及职位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8:00至11月15日17:00。
2.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明光市”(http://mingguang.pzhl.net/)。报名时,按照要求填写《明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报名后,11月15日21: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1月15日21:00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为确保选调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选调计划数。被取消选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1月16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报名人员可于11月18日10:00-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笔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11月19日(星期日)上午8:00—12:00,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面试由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人选从同职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3:1,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前,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材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与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拟选调人选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前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公示。经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明光先锋网、明光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后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在公开选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笔试、面试、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0-8022936、0550-8031858
监督举报电话:0550-12380-8
附件:2023年度明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docx
明光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