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墨江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强单位专业技术和业务工作力量,根据《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的通知》(墨政办发〔2022〕55号)文件规定,结合林草局实际,决定面向县内15个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
(三)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原则。
(四)坚持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数内和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数额内考试选调的原则。
二、选调岗位和人数
墨江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专业技术人员3人。
三、选调对象范围
全县15个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林业和草原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业务精湛,实绩突出,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国家承认学历,林业类及相近专业。
(六)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含试用期在内乡(镇)服务年限满 5 年(即:2018年11月1日前参加工作),“四项目”(特岗、三支一扶、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人员服务期间不计算为乡(镇)服务年限。
(八)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九)同意按照选调单位岗位设置办法、岗位结构比例、岗位空缺情况进行岗位聘用。
(十)符合《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墨政办发〔2022〕55号)有关规定。
五、不能参加选调的情形
(一)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或期满但影响使用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墨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4.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2023年县林草局公开选调所属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参加工作文件复印件或证明材料1份。
(4)近三年个人履职年度考核证明材料1份。
(5)考生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6)考生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由选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开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数原则上需达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由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后,报县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分值: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内容:林草综合专业知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专业综合知识、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
本次考试不提供复习资料,不指定教材,不举办培训班。
3.笔试时间:2023年12月8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墨江县林业和草原局四楼大会议室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墨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人数与考察人选数 1:2 的比例或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
组织考察需提交材料:
1.《2023年公开选调墨江县林草局所属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对象信息采集表》1份。
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现任岗位聘用协议复印件1份。
4.工作业绩、论文、论著等工作能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份(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5.工作期间受处分处理文件复印件1份。
6.考生认为对组织考察有帮助的其他材料。
(五)总成绩确定
公开选调总成绩=笔试成绩×70%+组织考察成绩×30%,
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选调。在公开选调成绩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公开选调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若笔试成绩再并列的,以组织考察中工作实绩评分高者确定。总成绩在墨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六)公示
拟选调人员在墨江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的工资待遇,根据选调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方案进行聘用,享受聘用后职称工资待遇。约定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对反映有影响选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调动。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
(八)递补
因报考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放弃选调的,在公开选调成绩达合格线及以上报考人员中按照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七、选调纪律
(一)公开选调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和县委机要保密部门的监督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县林草局选调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公开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公开选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四)严格执行事业单位选调工作纪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随时终止、取消报考、选调及聘用资格。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和原则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和原则、弄虚作假的选调人员,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且3年内不得参与选调。
(五)在考场参加笔试时除外,报考人员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工作人员与其联系相关事宜。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参加选调相关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琼芬 联系电话:0879-4236409。
九、其他有关事宜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十、本公告由2023年公开选调墨江县林草局所属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公开选调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草局所属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