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铜陵市郊区区委、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郊区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郊发〔2018〕56号)、《中共铜陵市郊区区委办公室、铜陵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考核评价办法(试行)>等4个文件的通知》(郊办〔2019〕12号)文件精神,经区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0年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岗位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公开选聘六级岗位职员共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1)全区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或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人员、区政府聘用人员、区政府雇员、区属国有企业职工、“三支一扶”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3)报考人员职员需两年(含)以上工作经验且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13日之后出生);
(4)具备所聘岗位相关专业能力或工作经验;
(5)任职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此次选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4)其他根据有关政策和规定不宜报考的。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本次选聘在区经济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区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分为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公开选聘、拟聘人选确定及公示、聘任等五个步骤。
(一)发布选聘公告
根据确定的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将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选聘程序和方法步骤等情况予以公告。选聘公告于2020年3月13日通过郊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ljq.gov.cn/)、郊区先锋网(http://www.jqxf.gov.cn/)铜陵公共招聘网(http://tl.ahggzp.gov.cn)等网站同时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全区统一报名时间定于2020年3月16日—3月22日,逾期不再补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3楼党群工作部302办公室(铜都大道南段3899号安徽顺通建材贸易大市场35栋A座)。
咨询电话:0562-5720056,0562-2122036。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
3.报名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或相关工作岗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2)报告人员须递交《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
4. 资格审查
报名时由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进行初审,报名后由区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审查,确定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全过程。
(三)公开选聘
公开选聘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1.面试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选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面试根据选聘岗位的专业特点,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及实践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察
考察人选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为2:1。面试第二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选聘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综合能力素质评估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四)拟聘人选确定及公示
对拟聘人选书面征求纪检、综治、信访、卫计等部门意见,最后提请区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拟聘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若受聘人员放弃岗位聘用或遇特殊情况,可以进行递补。
(五)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后,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选聘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包括在聘任合同期限内。
受聘任的岗位职员,同时采取“档案封存”的方式,编制行政关系保留在聘任前单位,保持受聘岗位职员原身份、职级不变,工龄连续计算,继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提拔任用、交流调整等手续。同时,按照《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实施办法》兑现岗位薪酬待遇。
(六)其它
此次选聘工作过程中所有涉及公示内容的,均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请考生予以关注。
五、选聘工作纪律
为增强选聘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选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没有按本公告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选聘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并查实,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
0562-2897276(区纪委监委)
0562-2896617(区委组织部)
0562-2896828(区人社局)
0562-5720056 (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
六、考试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工作,委托铜陵市利业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心组织实施。
七、本公告由区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铜陵郊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三日